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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工烈日下赶工中暑身亡 施工方:加班系自愿

 时间:2015-08-0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修路工烈日下赶工中暑身亡 施工方:加班系自愿

图为:张才方指着父亲出事的地方


修路工烈日下赶工中暑身亡 施工方:加班系自愿

图为:张才方拿着父亲的身份证和死亡证明,站在未完工的道路上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姚德春 摄影:记者曲严

8月4日,武汉市江夏区一条乡村道路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一名49岁的修路工人在施工现场中暑昏倒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昨日,死者家属找到涉事单位讨要说法。

目前,江夏区劳动、公安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修路工干活时中暑身亡

8月4日清晨6时许,家住江夏五里界街的张永树,和工友们来到位于江夏乌龙泉街友爱村的修路工地干活。尽管天气炎热,但每天200多元的工钱,对他来说已经很满足。

然而谁也没想到,当天下午1时许,张永树突然昏倒在路边不省人事。同村工友、带队的工头陈兴丑回忆说,“当时他躺在地上,人已经没有了知觉。”

陈兴丑背起张永树来到项目部,为他吹电风扇,并喂“十滴水”和“人丹”等防暑药品,观察了约半个小时,见其依然昏迷不醒,工友们于是将其送往江夏区人民医院。

当天下午3时许,张永树被送到江夏区人民医院,但因为中暑严重,身体过度虚弱,院方建议立即转院至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下午6时12分,张永树刚被送到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院方就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在家属提供的病历上,记录着张永树入院时的状态:神志昏迷,呼吸急促,体温41℃,大小便失禁。8月6日清晨6时许,医院宣布其抢救无效死亡。

在医院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病伤亡医学证明书》中,张永树的死亡原因被认定为:热射病,多器官功能衰竭。

高温天为何中午没停工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这是一条连接江夏天子山大道与梁子湖之间的乡村水泥路,双向两车道,由一家企业出资修建。事发后,该项目已经暂停施工。“当时,我父亲就是倒在这里。”大儿子张才方指着路口的一个土坑说。

张才方回忆,事发前一天晚上,父亲从工地回来后,曾抱怨“很累”。平时爱看电视的他,当晚吃完饭就洗了睡了。第二天父亲出工离家时,并没有什么异常。“张永树主要是负责路边打桩、扯线的活,按说活并不累人。”在项目部内,记者听到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的施工员范师傅说,事发当天中午是11时30分左右吃的中饭,当时张永树没吃多少饭,就又去了工地。

高温天气为何中午没有停工?面对记者的疑问,范师傅说,工人们的作息时间,是由他和带班的工头进行协商,带班工头说可以开工,他们才发料子给工人干。工人中午有休息的时间,一般高温天气,下午2时以后才会开工。

对于范师傅的说法,带班的工头陈兴丑说,这条长约1300米的水泥道路,目前正在铺设混凝土路基,因为水泥容易凝固,所以摊铺机不能停工,工人因此无法休息,连中午吃饭,也都是轮流换班,劳动强度非常大。为此,他曾多次和施工员反映,要求降低劳动强度,但对方以机器不能停为由拒绝。

高温作业时间超过规定

采访中,陈兴丑介绍,工地是8月2日开工,头两天,工人们每天干活时间都超过10个小时。8月4日中午,张永树中暑后,工地停工。对于工人干活时间过长的问题,范师傅承认,工人们每天工作时间约10个小时。

记者查询8月4日的天气预报发现,当天武汉市最高气温达到37℃。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显然,工人们的作业时间,超出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昨日,楚天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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