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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已正式启动2015年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 申请条件如下

 时间:2015-08-10 08:46:2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鄂州市已正式启动2015年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 申请条件如

  学子手中,多年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然而,对于家境贫寒的学生来说,这张纸却显得沉甸甸的,大学高昂的学费压力也压在了他们的心头。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为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我市已正式启动2015年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贫困大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还可获得助学金或入学资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最高可贷8000元8月6日上午,记者在鄂城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看到,前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络绎不绝,不少大学生已经连续多年办理。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据鄂城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峰介绍,凡我市已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高三毕业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均可到户籍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同往年一样,今年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仍分阶段进行:7月21日至8月7日为续贷时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只需携带身份证和申请表即可续贷;8月10日至9月2日为新生贷款时间。初次贷款则稍微复杂一些,陈峰提醒考生和家长,可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详细咨询,需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贷手续。办理过程中,教育部门不向贷款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另外,今年国家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助学贷款政策,主要从三个方面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一是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也可申请贴息;二是将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10年、14年,统一延长至20年;三是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高校补贴500元,省外高校补贴1000元今年,我市贫困家庭录取生还可凭录取通知书申请路费资助。凡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补贴500元,外省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补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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