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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在全省率先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时间:2015-04-28 12:35:17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黄梅县在全省率先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现在我们和城镇退休职工一样,每月可以领到养老金。多谢政府为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4月23日,63岁的黄梅县小池镇河桥社区居民汤峰领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后高兴不已。  

  当日,黄梅县举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首发式,小池镇新河、戴营、河桥3个试点村576名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分别领到了4月份的255元失地养老保险金。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步伐加快,黄梅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扩大。解决“被征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日益突出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确保社会和谐安定,已经成为黄梅县委、县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  

  该县围绕大别山试验区建设和小池开放开发两大省级战略深化改革,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养老保障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要解决的十件事实之一,力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养老保障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突破,让失地农民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该县争取省人社厅支持,将小池滨江新区列入全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单位,坚持政府、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等原则先行试点。目前,已完成新河、河桥、戴营三个试点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从4月起,三个村2976名60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将逐步进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76名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将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255元;出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养老保障实施方案,明确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养老保障对象和办法。保障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男年未满60周岁、女年未满55周岁,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对被征地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统一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给予生活补助。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就业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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