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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采取“五法”管理 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队监管

 时间:2015-04-28 12:39:37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蕲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法”管理模式,对农村餐饮服务组织进行有效监管。

  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队(俗称“办酒公司”),是适应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需求的一种餐饮服务组织,具有经营流动性大,无固定经营场地,依法经营意识不强,安全隐患多等特点。该局采取“登记备案、培训提质、规范引导、市场导向、立体监管”的办法,加强监管,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该局对辖区内的所有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队进行逐一摸底登记,对服务队负责人和主厨师的身体健康情况、从业资质情况进行备案,凡经备案的服务队方可在所在乡镇经营。在试点乡镇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队负责人和主厨师培训班,集中学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截至4月22日,全县共举办培训班15期,培训309人次。

  该县制订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对服务队的各个主要经营环节提出明确的操作规范,引导服务队规范服务,确保集体聚餐安全。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组管理的办法,每月对服务队进行考核、评定等次,到现在为止,共公示2期,公示优秀服务队40家,一般服务队69家。

  同时,实行分层立体监管模式,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列入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内容,凡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的举办者,必须到信息员处登记,由信息员向协管员报告,协管员在聚餐当天现场检查服务队操作现场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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