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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工商局局长胡志华解读新《广告法》

 时间:2015-08-31 13:50:2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黄冈市工商局局长胡志华解读新《广告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黄冈市工商局局长胡志华解读新《广告法》时表示,这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原来是49条,现在变为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了37条。真正原文保留一个词没有动的只有8条。这次修改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特色:

  一是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修订前的广告法对一些内容准则规定得比较原则,面比较窄,新修订的广告法更加丰富。比如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与人民群众的消费、生活、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都增加了进来。

  二是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广告中含有虚假的宣传、引人误解的内容,这些均属于虚假广告。

  三是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这次广告法修订当中对明星代言也做了法律责任规定,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同样负有连带责任。

  四是严控烟草广告发布。新广告法对烟草广告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禁止在一切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变相地发布违法广告。

  五是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六是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现行广告法中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新修订的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比如互联网广告应一键关停,电子邮件未经同意不能发送。

  七是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新广告法规定了工商部门会同媒体管理部门制定媒体广告发布行为规范的职责,并在法律责任中赋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媒体广告发布业务的职责。

  八是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现在大家在媒体上能感受到公益广告。这次把它写到法律里,作为一种法定的职责要发布,明确了相关部门在促进和管理公益广告工作中的职能。

  九是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比如说广告审查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计委等)审批广告后要抄送同级工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违法作出审查决定的,要追责;工商机关接到投诉、举报不依法处理的,要追责;广播、电视、报刊单位发布违法广告,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并要通报给新闻出版广电及有关部门,工商部门不通报要追责;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要对上述受到处罚媒体相关人员追责,不追责的,自己就会被追责。

  十是进一步加大对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媒体、广告主发布的违法广告,根据广告费用由过去处罚款1到5倍,提高到现在的3到5倍,广告费用难以计算的,现在最高可以罚到200万元。处罚力度更大,也是为了加强对违法广告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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