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就《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时间:2015-11-04 13:26:37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就《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当日 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晓梅,副主任汪斌、陈细马、程平,秘书长吴长军分别带领检查组,分赴大冶市、阳新县和各城区,检查各地《湖北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走访视察了交警大队黄石港大队、磁湖剧院警务综合服务站、罗桥街办、浮屠镇华道村、八泉社区、人民银行黄石支行等 部门、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条例》规定的相关职责履行情况。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余平辉汇报了我市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据介绍,近三年来,全市没有发生在全省有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重特大治安、火灾、交通事故,群众安全感由2011年的83。24分上升到2014年的93。43分,跨越至全省第一方阵。

  检查组提出,我市要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加强监控设施建设,解决校园安全隐患等意见和建议。

  王晓 梅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现政府社会管理的水平和城市形象,要引起全市高度重视。要对“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加强 “十三五”规划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乡镇、农村和社区的基层机构;综治工作成员单位要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政策,要 发动群众和志愿者参与进来,积极探索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李雯)

  关键词检索: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