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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看病难、看病贵”起到推广作用

 时间:2015-09-06 11:23:2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湖北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看病难、看病贵”起到推广作用

  【编者按】县级公立医院是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是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6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性文件,必将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亮点一:患者就医体验将提升

  《实施意见》提出,改善医院服务,积极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便民门诊,积极配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县级公立医院要建立患者投诉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解决投诉问题。要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改进住院服务流程,实现住院全程服务;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优质护理要求;科学规范诊疗行为,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亮点二:患者就医费用将降低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实施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投入。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地方可结合实际,按照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的原则,探索药品集中采购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县级公立医院要重点围绕辅助性、高回扣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加强对医务人员处方行为的监控,推行电子处方,按照规范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亮点三:患者医保支付更便捷

  《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2016年底前,覆盖6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在全面开展医疗费用总额控制的同时,全面实行以按病种(分组)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的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医保付费机制的整体功能。各县(市)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支付方式,2016年60%的县(市)要开展单病种付费。

  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签订的协议中,要明确乙类药品和目录外药品、诊疗费用在总医疗费中的控制比例,逐步缩小政策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以减轻参保患者自费负担。2015年所有县(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亮点四:落实分级诊疗,患者就医更方便

  《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国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要求,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落实基层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健康管理和转诊服务,做好以糖尿病、高血压病为主的急慢分治。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

  省卫生计生委、省医改办等相关专家解答热点问题:

  湖北出台《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张晋:2012年9月10日,湖北省启动了20个试点县(市)的24所试点医院的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10月30日,我省35个试点县(第一批20个县,第二批15个县)的78家试点医院启动了第二批改革试点。从前期实践来看,各地积极探索,锐意创新,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便民惠民措施有序推开,群众就医体验明显改善。特别是在破除以药补医、管理体制改革、服务价格调整、收入分配以及落实财政投入等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地探索了有益做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拓展深化改革的基础。

  湖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之前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逐利机制还未完全破除,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体制性机制性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亟待健全,结构布局需要不断优化,合理就医秩序还未有效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需要通过持续努力,不断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决。为此,省委、省政府把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张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可以概括为“建立一个新机制、构建一个新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建立一个新机制,就是要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通过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构建一个新格局,就是要改变目前公立医院资源分布不均衡,大医院门庭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庭冷落的局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张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千头万绪,要做到蹄急步稳、行稳致远,必须化繁为简、突出重点:

  一是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所有实施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价格调整和政府增加投入,保障公立医院基本运行,回归公益性。

  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合理界定政府、部门、公立医院、患者和社会各方面的责权关系,构建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是改革编制人事制度,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强化绩效考核,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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