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男子办卡充值20天后店面关门 起诉商家索三倍赔偿

 时间:2015-09-24 13:51:13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原标题:花500元办了张充值卡,20天后店面关门,男子将商家起诉至法院——

  我卡没花完你关门 三倍赔偿

  办蛋糕卡多充多送、吃饭充值能打折……顾客王林在商家这样的优惠促销下办理了一张500元的充值卡,没想到办卡20天后店铺关门。事后,王林一纸诉状将经营该店面的老板宋某以及兰州悠采商贸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充值的500元以及一年利息,并且进行三倍赔偿。昨日,这起我省首例解除储值卡买卖合同案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渭源路法庭开庭,未当庭宣判。

  办卡充值500元 20天后店面关门撤走

  据王林诉称,2014年11月10日,他和妻子在宋某经营的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的兰州悠采食品店办理会员卡充值500元,该笔交易通过刷信用卡完成,根据刷卡记录交易显示,该笔款项充值到了兰州悠采商贸有限公司。当日他们夫妇进行了少量消费,会员卡中仍留有四百余元,该会员卡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而令王林没有想到的是,在充值消费过后大约20天,该店面突然关门撤走,并且未以任何形式通知他和妻子。王林称,在办理会员卡之时留下了妻子的联系电话,由于他不经常路过该门店,未能及时发现该店面关门撤走的行为,直至2015年4月12日其欲到该店中消费才发现人去楼空,遂拨打会员卡所留的电话竟发现已是空号或无法接通。

  后经拨打12315投诉,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皋兰路工商所答复,该商户已于2014年11月份关门停业,无法取得联系,建议消费者走司法程序。

  诉至法院维权 顾客要求商家三倍赔偿

  无奈之下,王林将宋某以及兰州悠采商贸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王林认为,被告在给其会员卡充值的20天内即撤走,且未以任何形式通知原告,明显有欺诈的故意,遂要求被告退还原告2014年11月10日为会员卡所充值的500元和利息;请依法判决被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之规定,赔偿原告1500元。

  当事人对簿公堂 法院未当庭宣判

  昨日上午9时,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渭源路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我省首例解除储值卡合同关系案。在法庭上,王林出示了会员卡证明自己是会员。同时,王林认为,悠采食品店在接到房东的解除房租通知后,就不应该继续向客人推荐办理会员卡,在店铺歇业后,应当尽快通知会员,而自己从未接到过任何电话,悠采食品店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

  对此,悠采食品店的经营者宋某向法庭出示三张照片,证明自己曾在关闭商铺后张贴通知,告知顾客前往新店继续使用会员卡,宋某承认王林办卡,承认自己因房租问题销售地址发生变更,但坚决否认自己欺诈。他表示愿意退还王林办卡时充值的500元,并且承担一年的定期利息,至于所提的三倍赔偿,表示不愿意。而王林当庭表示拒绝法庭调解。(西部商报 记者 樊丽 实习生 李建睿)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105758.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