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云南姐妹花用客运班车“快递”毒品 双双获重判

 时间:2015-10-27 18:06:19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中新网昆明10月27日电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犯罪分子的手段也更加隐蔽,快递、物流等正成为毒品运输的新选择。记者27日从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获悉,云南曲靖姐妹二人购买毒品后用客运班车“带货”,双双被法院判处重刑。

  被告人王青、王红姐妹系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人,其中姐姐王青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师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出狱后,王青做生意欠下了一些债,便又萌生了贩毒赚钱的念头。

  2015年春节过后,王青跟妹妹王红说起这事,准备向丘北县一个叫“杨哥”的人购买毒品。3月5日,王红电话联系上“杨哥”,让对方发30克海洛因过来,并于次日将9500元现金汇到“杨哥”指定的账户上。“杨哥”收到汇款后,当天便将毒品伪装成包裹交由从丘北到师宗的客车驾驶员带往师宗。

  运输途中,民警进行春运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包裹”系毒品,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让客车驾驶员继续带着“包裹”前往师宗,并联系收货人。客车到达师宗后,王青刚到车站取走“包裹”,就被民警查获。经称量和鉴定,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净重30.05克,并检见海洛因等成分。

  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青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王红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144962.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