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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小伙被加油枪砸晕讨要“法事钱”2万元

 时间:2015-11-25 09:41:5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纷甚至打架等,根据习俗,彝族人要请毕摩做法事。“小到斗殴打架盗东西,大到出人命,凉山彝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俗习惯去应对。”

木乃热哈解释称,罗先生提出的“见血杀牛”并请毕摩做法事属于遇到血光之灾后伤情较大情况下的习俗。

对于罗先生提交的材料,李某一方则表示,看不懂。最终,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期宣判。

庭后,木乃热哈接受记者采访时进一步解释称,毕摩是彝语音译,“毕”为“念经”之意,“摩”为“有知识的长者”。是一种专门替人礼赞、祈祷、祭祀的祭师。

木乃热哈介绍,在彝族习俗中,双方发生纠纷,一方向另一方表示歉意,就需要找毕摩进行主持,并杀畜牲进行祭拜。毕摩见血杀牛并非封建迷信,而是彝族文化的一种习惯和传承。“毕摩学识渊博,负责整理、规范、传授彝族文字,在彝族人民的心目中,毕摩是整个彝族社会中的知识分子,是彝族文化的维护者和传播者。”

□追访

加油站态度积极伤者未追究责任

根据加油站的视频,李某未拔油枪将车开走,整个过程中未见加油站的工作人员,那么加油站员工是否应当在加油时“盯着”加油枪呢?

对此,一名在中石化加油站工作近5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内部规定,加油站在夜间必须保证“一个泵一个人”。而在白天,由于过往加油车辆过多,无法保障每个加油泵前都能有人看管,因此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视频,事发时,加油站的加油员是去为其他车辆加油了,因此没有注意到已经加完油的白色大众的油枪未被拔下。“这种情况十分危险,加油枪未拔出,油箱暴露在外,很有可能受静电的影响发生火灾。”

庭后,罗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加油站在事后处理时的态度十分积极,自己并未追究加油站的责任。而相关维权律师则认为,虽然罗先生并未追责,但不代表加油站没有责任。

维权律师白小勇分析认为,罗先生在加油站内加油时发生事故,首先要看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就本案而言,李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无可厚非的,但视频显示,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没有站在加油机范围内,在为李某车辆加完油后也没有及时取下油枪,而是任由油枪在李某车辆上挂靠着。这也间接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应当认定加油站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况且加油站属于特殊安全场所,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更应当审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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