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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状告铁路局续:双方和解 学生获退补票款

 时间:2015-11-27 21:35:29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大学生状告铁路局续:双方和解 学生获退补票款

铁路实行实名制,人、票、证须一致

浙大学生状告昆明铁路局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有了最新进展。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原定于12月1日开庭的这起案件取消,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昆明铁路局已向浙大学生陈绘衣退还了补票款487.5元。

铁路部门同时承诺,将以此案为契机,继续致力于完善和优化火车票实名制,积极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将在未来进行深入而广泛的调研,加快推动相关环节的优化。

浙大学生状告昆明铁路局强制购票不合理

案件曾引起全国关注

今年7月30日,浙大学生陈绘衣搭乘杭州到昆明的K739次列车,在杭州东站进站乘车过程中不慎遗失了火车票。

上车后,列车长要求陈绘衣进行补票;陈绘衣则出示了12306网上购票成功短信、邮件和身份证等信息,证明自己已经购买了车票。但最终,昆明铁路局的工作人员依然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向陈绘衣收取了补票款487.50元及5.00元手续费。

之后,陈绘衣一纸诉状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陈绘衣一方认为,从2012年元旦起,全国火车票购票实行实名制,随后网络购票又得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组成部分的纸质车票,不再是证明购票事实的唯一凭证。

浙大学生状告铁路局的消息引起了全国性关注。有律师认为,1997年铁道部出台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是在旅客购票尚未实行实名制的背景下制定的,在当时纸质车票丢失,乘客无法举证证明自己已经购票的情况下,要求另行购票有其合理性;但在当前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铁路运输部门已可事先查证旅客是否购票,仍把另行购票作为对消费者遗失车票的唯一处理措施,是对铁路运输规程断章取义和片面理解。

浙江省社科院教授、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认为,铁路运输企业采取强制补票这样简单“一刀切”的做法,不仅仅是一种懒政的表现,更是为了固守自己的利益。

原定于12月1日开庭的案件突然提前调解

知情人:学生受到了多方“压力”

记者了解到,陈绘衣提起诉状后,杭州铁路法院于9月18日受理了该起案件,当时对外的通报是,案件将于12月1日开庭审理。

不过记者刚刚从法院获悉,这起“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已于今日下午调解成功。法院给出的说法是,昆明铁路局在收到法院法律文书后,进行了大量核实,查明陈绘衣所购车票正常,未进行退改签或被他人使用。

最终,昆明铁路局向陈绘衣退还补票款487.50元;对于5元的补票手续费,陈绘衣不再进行主张;案件受理费50元,调解减半收取25元,由双方各自负担一半。

开庭在即的案件,为何突然调解?记者也致电了案件的原告陈绘衣,不过多次联系后,陈绘衣没有接听电话。

有知情人士向浙江在线记者透露,案件之所以会出现大逆转,是由于浙大学生受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

记者随后也联系了浙江大学宣传部,一名负责人称,由于这起案件为民事案件,校方也不便多加评论,具体情况还是和学生本人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未能联系上学生本人。

今后类似案件乘客还是否需要补票?

铁路部门未回应

昆明铁路局表示,将以此案为契机,继续致力于完善和优化火车票实名制,积极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将在未来进行深入而广泛的调研,加快推动相关环节的优化。

记者提出了疑问,如果今后遇到类似陈绘衣的情况,铁路部门是否仍会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要求乘客进行补票?

在今天的调解过程中,昆明铁路局方面曾表示,“基于个案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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