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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报8起“四风”典型案例 借培训公款旅游

 时间:2015-12-02 09:15:5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昨日下午,广东省纪委南粤清风网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

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

2014年1月,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曾洁和财经会计学部部长蔡志会等8人赴海口参加培训。其间,除曾洁外,其余7人参加了培训方组织的自费旅游考察。蔡志会擅自修改提高培训通知文件上的费用标准,并经该校校长袁绍岐签批,在该校报销了7人旅游考察费共13640元。

事件中的9名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其中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袁绍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曾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直接责任人蔡志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经联社人员公款吃喝

2015年2月17日,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联星经济联合社使用集体资金,组织该社班子成员、监委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共41人在某酒家聚餐吃喝,开支餐费和酒水费共14185元。对此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该社党委书记林永盛,党委委员、社长简铭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多次撕掉标识公车私用

2014年1月,惠州市龙门县平陵司法所所长陈秀平擅自将该所公务用车的“司法”标识撕掉并继续使用。该县司法局发现后对其作出批评,并要求其贴上新的公车标识。2015年1月初,陈秀平又将该公车标识撕掉,并在3个月内先后8次驾驶该公车回家、外出吃饭、搭乘妻子到县城购物等。陈秀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未申报操办儿子婚宴

2015年2月24日,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周爱帼在没有向组织和有关领导请示报告的情况下,在大鳌镇某饭店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其中宴请了部分管理服务对象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并收受礼金4300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周爱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校长公款买购物卡发放

2013年9月中秋节前,阳江市田家炳学校校长陈团欣授意该校财会人员到超市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并以“日用品”的名义开具5张发票共4000元在学校财务报销入账,按校长、副校长每人500元,总务、办公室、教务主任和财会人员每人2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陈团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院长收红包还拨开摄像头

2014年10月,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唐旭借给病人看病开药之机,收受了2名病人家属给予的“红包”共200元。此外,其在上班时曾4次擅自将所在医院安装的监控摄像头拨离正常监控角度,造成摄像头不能正常监控的不良后果,存在主观故意规避监督问题。唐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办公面积超标变通后照用

2015年4月,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党委书记蔡爵华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蔡爵华随后未按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以变通的方式将党委书记室改为群众接待室、办公室、休息室3个功能室,面积共66.4平方米,并在办公室增设3张办公桌,名义上分配给3名已有其他办公场所的同志使用,实为自己一个人继续使用。蔡爵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警察接受汽修厂老板宴请

2014年1月,云浮市新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张焯林,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陈志文和巡警大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庞景鸿等部分干警,违规接受该县某汽车修理厂老板的宴请,且有的警员身着警服赴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焯林、陈志文、庞景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

今后可微信举报贪官

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南粤清风”昨日正式开通,该公号除了权威发布广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消息,还开通了“举报直通车”,用户通过公号可以直接登入省纪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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