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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摧毁传销团伙 天上真能掉馅饼?

 时间:2015-07-03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比起过去,如今许多新一代传销组织的行骗手法更加隐蔽,面目也更具“人性化”,对受骗群众不再进行人身控制、集中授课,而是以“热情”、“亲情”、“人性”、“自由”的谈话给受骗者“洗脑”。

  更有甚者,编造虚假文件、理论,伪造中央领导讲话,以直销、商务公司等“华丽外衣”诱骗群众。在宁夏、广西部分地区,本刊记者均遇到传销分子以“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等政策为名行骗。

  本刊记者进入南宁一个“商务商会”传销团伙的高级住所暗访时,先后有七八拨人分别为记者一个人“讲理论”、“解政策”和画“财富模式图”。一位杨姓中 年妇女自称是“公司管理小组组长”,另外几人则分别代表“宣讲部”、“财务部”、“市场部”甚至“纪律监督小组”。

  一位资深打传干部告诉本刊记者,现在传销组织内部架构严密、分工明确,组织化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在近年查办的一些大案要案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些传销组织竟然有专业的财务、培训软件,参与者甚至有软件专业的博士毕业生。

  同时,传销组织在拉新人“入行”时,都专门有如何应对公安、工商检查的培训;传销活动大多化整为零、灵活机动,集中活动时还有人“站岗放哨”;一些传销组织高级头目异地指挥甚至境外遥控。

  有待更精准的打击

  2005年,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将“组织领导传销罪”列入刑法。

  一些受访者认为,当前打传法律体系仍有待改进。现行传销立案追诉标准为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受访者认为这一标准失之过高,建议改为“3级或30人”或“确实构成传销犯罪证据”。

  组织领导传销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节严重”条款又缺少具体标准,而诈骗罪50万元就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 期徒刑。这使得传销主犯往往“主动承认传销罪”,以规避其他罪名。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熊时升和广西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陈安军等建议提高传销 犯罪的量刑年限和罚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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