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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高考替考案最新消息 涉案22名公职人员 2人开除党籍

 时间:2015-07-07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一、6名替考组织者及中介人员处理情况

  马某波、马某福、赵某国、李某山(均系山东菏泽人,无业)等4名高考替考组织者,因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中介人员李某炎(江西万年人,无业)因涉嫌行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中介人员杨某起(山东菏泽人,无业)的涉案行为,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审理中。

  二、被替考考生和替考者处理情况

  1。对7名被替考考生,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作出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决定,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处理结果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并向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

  2。对7名替考者,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其中,对5名在校大学生,已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2名已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的,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相关公职责任人的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公职责任人处理情况如下:

  (一)南昌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1。南昌市教育局分管考试院及高考招生工作副局长邓云生,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南昌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熊彪,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分管高招工作副院长金安根,对“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29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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