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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百佳慈善大使”因涉黑被判处死刑

 时间:2015-08-1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评校网消息:今天,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省总商会原副会长、漯河市政协原常委王华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放火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王华等3人被判死刑。3月31日,本报以《“红顶商人”涉嫌雇人放火却逍遥法外》为题报道了此案。

《中国青年报》报道,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了解,王华曾被授予“河南省百佳慈善大使”等荣誉称号,身兼河南省总商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2007年后,还成为连续两届的漯河市政协常委。

法院判决被告人孙培国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孙培超犯放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苗会菊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方民、彭来喜等15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两年不等的刑罚,对其中3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56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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