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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猥亵女童案牵线人母亲 做错事就要负法律责任

 时间:2019-07-12 08:50:07编辑:李梦来源:新京报 综合

  王振华猥亵女童案牵线人母亲 做错事就要负法律责任

  王振华猥亵女童案“牵线人”母亲:谁做的事谁负法律责任8g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一事持续发酵。今日(7月11日)晚间,记者在常州市府北路附近某新城控股开发的小区内,找到了王振华猥亵女童案“牵线人”周某芬的母亲张女士。张女士表示,周某芬涉嫌犯罪的细节她并不清楚,只知道她已被批准逮捕。她还称,周某芬的行为让她“没有脸出门”,“谁做的事谁要负法律责任。”8g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张女士称,其老家确为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的常州市某村,家中有女儿3人,周某芬为其长女。对于周某芬涉嫌犯罪一事,张女士表示,“谁家里小孩出了这种事,大人听了能不生气?”但她表示,周某芬涉嫌犯罪的细节其并不清楚,也不认识受害女童的母亲王女士,“她(周某芬)不太回家,很少跟我说她的事情”。8g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针对网传周某芬与王振华是情人一事,张女士表示,“网络上的说法,你说对就对,我怎么说呢?”她告诉记者,她没有见过王振华,也不认识他。8g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此前,网络间流传一张照片,其内容为一长发女子跷二郎腿坐于一小型犬旁,并配文称,图中女子“为新城集团王振华输送9岁幼女的周XX”。张女士对此表示,图中非其长女周某芬,而是其次女。8g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对于7月10日王振华与周某芬被批捕一事,张女士称,“她做了这样的事就要负责。谁做的事谁要负法律责任。”8g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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