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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会官员:仲裁工作仍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时间:2015-09-0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仲裁协会官员:仲裁工作仍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制图/高岳

9月1日是仲裁法实施20周年。

20年来,中国仲裁事业蓬勃发展,年受案量从1995年的千余件增长至2014年11万余件,年受案标的额从几十亿元增长至2600亿元。与此同时,仲裁裁决的质量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以2014年为例,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的仅占全国仲裁案件总数的0.18%,被裁定不予执行的仅占案件总数的0.09%。

中国仲裁事业突飞猛进的发展,离不开正确的方向引导和科学的理论指导。20年,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有哪些感性认识应该上升为理性认识?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法制办原司长卢云华,长期联系、指导全国仲裁工作,在仲裁法实施20周年前夕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专访。

仲裁法是良法关键在实施

记者:20年后回头看,你如何评价仲裁法这部法律?

卢云华:仲裁法是一部好法、良法!仲裁法是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最大限度借鉴国际商事仲裁通行作法,对我国民商事纠纷解决制度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完善,是一部至今仍保持先进性的法律。长期以来,我在很多场合反复强调,仲裁法实施的实践证明,仲裁法并没有根本性的问题,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妥善解决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基石,功不可没。

记者:我们注意到学界和实务界有人士不断呼吁修改仲裁法,对此你怎么看?

卢云华:学界、实务界对仲裁法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好事,是仲裁事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多是技术性的,还不是法律制度层面的。一些事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的成长性问题,不宜过早地归结为法律问题,也不是简单靠修改法律就能解决的。对一部已经被实践证明立法效果很好的法律,即使有个别增减完善需求,也应待实践逐渐成熟后再着手。法乃国之重器,还是慎重些好。

记者:你如何理解关于完善仲裁制度的要求?

卢云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仲裁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对仲裁工作的高度重视。完善仲裁制度意义重大,涵义广泛,着眼的是更好地贯彻实施仲裁法,充分发挥仲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完善仲裁制度是手段,提高仲裁公信力是目的,根本途径是贯彻实施仲裁法。从目前全国仲裁工作的实际看,所有的问题概括起来讲,都是仲裁法贯彻实施的问题,是具体贯彻实施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的问题。从全社会的情况看,也还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保证更好更快地提高对仲裁的认知和仲裁公信力。因此,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仲裁法是全国仲裁工作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任务。

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没变

记者:你认为20年来,仲裁事业发展得如何?

卢云华:总体不错,但还很不够。在这20年,我一直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如果仲裁事业不发展,每年争议解决量就那么一点儿,无论如何不能说这部法律实施得好,更谈不上仲裁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当前仲裁受案数量和标的额都在迅猛增长,全国出现了一批年受理案件标的过百亿元的仲裁机构,这能否说明仲裁法实施比较到位了?

卢云华:应当肯定这20年来,我们在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确实产生了一批工作业绩和软硬件建设都赶上甚至超过国内外同行的仲裁机构。但我一直强调,我国仲裁发展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并没有改变。

记者:“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指的是什么?如何理解?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80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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