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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曝光干部干预资源配置十种方式

 时间:2015-09-18 11:10:4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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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牢把握工程审批权;违规插手、打招呼;操纵招投标……日前,省纪委办公厅调研发现,近年来,广东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利用自身职权或职务影响力越级、越界干预工程和土地等资源配置的问题比较突出,并归纳了十种主要形式。日前,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广东党风》杂志披露了这份调研报告。

  省纪委表示,这十种形式,集中暴露了一些领域“两个责任”无法落地,也反映了权力制约的基础性制度缺陷长期存在的严重问题。

  越级干预帮企业拿地开发房地产

  干预工程和土地等资源配置的第一种方式便是,违背民主决策程序,强行指定工程。文章称,在一些“一把手”腐败案件中,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基本制度没有落地,所谓民主决策、集体研究徒有形式。比如,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任增城市委书记期间,把政府对“三旧”改造的审批权牢牢控制在手上,经常违反程序,甚至亲自督办以推进属意的项目顺利获批。

  第二种方式是,上级领导施压,轻松“搞定工程”。一些领导干部把自己管辖的地区或领域视为“私人领地”。随意越界、越级干预下级单位的人财物安排。对于这些严重违反层级管理和工作程序的做法,目前还没有比较有效的制度措施。比如,揭阳原市委书记陈弘平,打着“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经济发展”的幌子,通过违规插手、“打招呼”等方式,帮助一些民营企业在全市拿地、开发房地产,再从企业获取巨额回报。

  还有的领导干部“上下级利益交换,选择性分配工程项目”。文章称,农林、水利、教育、科技、财政等政府工作部门,掌握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这些资源按照什么原则分配,分配给谁,分配多少,都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极易成为一些领导干部向下级单位索取利益的“筹码”,背后隐含着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在惠州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市、县两级领导干部,为一些老板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提供帮助;到省水利厅任职后,又通过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扶持方面的倾斜,干预惠州一些地方的工程项目。

  为自己属意老板“量身定做”招标

  虽然招投标体制改革已经进行多年,但是仍然有一些领导干部操纵招投标程序、“量身定做”工程。文章称,虽然各地普遍通过公开招标决定公共资源的分配,但相关工作很容易被长官意志左右,“量身定做”、围标串标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这些领导干部的主要手法是设置技术参数“玻璃门”与经营业绩“软钉子”这两种障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原局长李俊夫通过操控土地招牌挂程序,为自己属意的老板“量身定做”招标,其他企业根本无法插手。

  还有领导干部为了维系人情关系,违法违规送“工程”。一些领导为了维持自己家族在家乡或曾经工作过地方的长远利益,利用职务之便给这些地方“送工程”“送政策”;一些基层单位为了维持和领导的关系,也不惜用工程项目和土地指标做人情,实现“双赢”。表面上看这种人情关系你情我愿,本质上依然是位高权重者的“店大欺客”。省纪委调查发现,2009年,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为一个老板朋友拉项目,但是该项目已经由一家国有企业中标,并且已转包给别人。在蒋的“斡旋”下,该企业最终把项目送给了其朋友。

文章还称,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和资源分配的另一种方式是“滥用个人威望,强势干预工程项目”。一些领导长期在一个地方或系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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