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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工商局推行“三清”举措 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时间:2016-11-04 13:07:57编辑:李丽来源:鄂州新闻

  【黄冈市工商局推行“三清”举措 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强化工商部门监管手段,今年以来,黄冈市工商局推行“三清”举措,扎实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BEd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一是认清形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和省局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有关要求,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应达到100%。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黄冈市工商局组织信用监管分局、信息中心和相关办案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局分管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办理的案件公示到位,责任落实到位。BEd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二是摸清底数。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鄂工商函〔2016〕36号)的相关要求,市工商局先后制发《黄冈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排查和公式工作的通知》(黄工商函〔2016〕14号)、《黄冈市工商局关于切实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两次组织全市系统集中开展行政处罚信息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应当公示和尚未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底数。经统计,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市局本级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件,其中涉及企业行政处罚案件3件,通过公示系统公示3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涉及非企业案件3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3件,公示率100%。BEd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三是厘清权责。此前,黄冈市工商局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和“推送”的权限在各办案单位,而“审批”的权限则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分局,由于信用监管分局对办案单位办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因此由信用监管分局进行审批无法保证案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为进一步理顺关系,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权限,将审批权限交各办案单位负责人,各办案单位对案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分局负责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协调和督办。通过厘清信用监管机构和各办案单位的工作职责,将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相关工作真正落到实处。BEd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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