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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地带男孩成为“猎取对象” 男性遭性侵将获保护迎一线曙光

 时间:2015-11-02 15:40:03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14岁以上失去保护的法律空白

不久前,当小白再次被强迫玩多人游戏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了,他偷偷拨通了高玉京的电话求助。

“接到电话后,我立刻到公安局去报案,但是没有办法立案,因为根据现行的法律,只有针对14岁以下孩子的‘猥亵儿童罪’,针对成年女性的‘猥亵妇女罪’和‘强奸罪’,小白今年16岁,已经不属于儿童。”

高玉京告诉记者,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了“猥亵儿童罪”罪名,保护对象是14岁以下儿童,包括男童,其处罚是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也就是最多判刑5年,而“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但没有对男童的相关保护,“尤其是14岁到18岁,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男孩,遭遇猥亵或者性侵干脆就无法可依,因为针对男性的猥亵或者强奸都没有入刑。”

求助无门的情况不仅仅发生在小白一个人身上,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杨新娥也遇到过类似的案例,“一个有猥亵男童前科的犯罪嫌疑人,首次入狱后知道了有这么一条法律,出狱后专门找14岁以上的男孩侵害,侵害了五六个孩子。被告发之后,因为受害人的年龄超过14岁,无法对他起诉,我们也非常无奈,这是法律的漏洞。”

“这些年,我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男性,尤其是男童远离性侵的法律出台,面对越来越多的现实案例,这方面的立法显然是滞后了。”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著名律师佟丽华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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