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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又出台新要求 经营公路要保障通行率

 时间:2015-07-2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交通部、财政部等联合发布《贷款修建高速登记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这是国家第一次明确收费公路政策的目的、收费标准、收入使用管理等。

●1993年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后,收费公路融资渠道和手段进一步多元化,逐步形成国家投资、地方集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等公路建设投融资发展模式。

●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颁布实施,对收费公路的发展和管理作出全面规定。

●2003年

交通部印发《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指导意见》,全国各地先后撤销公路收费站点1200多个。

●2004年

8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东部地区不再允许新建二级收费公路,提出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收费公路最长收费年限,并首次明确提出“统贷统还”制度。

●2009年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12年

沪嘉高速公路于2012年1月1日起停止收费,调整为城市快速路,并按照标准实施改造。同年7月24日出台《重大节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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