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州市、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

在华越南新娘超10万?揭秘被禁止的跨国婚姻中介神秘面纱

 时间:2015-07-2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2015年3月,湖南的“光棍”李某因越南新娘拒领结婚证,将“中越红尘鹊桥网”告上了法庭,请求返还其越南婚介费用、越南女孩所谓的“变动年龄”费用、跟越南女孩长达3个多月的交往期间所有花费、广州至越南河内的机票款差价,共计13万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郭某开办的“中越红尘鹊桥”网,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涉外婚姻介绍服务,其业务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虽其辩称提供的是类似于民间的媒人服务,但实际却是以介绍陌生的、不特定的越南新娘为目的,并明码标价收取远远超出民间媒人标准的高额费用。郭某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国家相关的禁止性经营规定,且将婚姻商品化,有损社会公德、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故郭某向李某收取的中介服务费64600元应依法予以返还。

如果只是民事返还的话,中介们还能够承受,可有的案件已开始刑事问责。2015年6月30日,昆明铁路公安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解救越南籍妇女12名,摧毁了一条跨国拐骗越南籍妇女贩卖到湖南的犯罪通道。

抓获的18名犯罪嫌疑人,他们打出的旗号就是“婚姻中介”。

记者采访发现,无论是民事返还,还是刑事问责,都提到了国务院办公厅1994年12月6日下发《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的介绍活动。

《通知》的前部分对出台的背景作了说明:“近年来,一些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机构及某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串通境外人员,借介绍婚姻之名,将我国一些妇女骗出境外,酿成不少悲剧,严重损害了我国的民族尊严和民族感情。”

相关法律人士认为,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是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目前说法不一,很多专家学者倾向于是规范性文件。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涉外婚姻的情况也发生了变化,从“走出去”变“引进来”,从“人挑我”到“我挑人”,旨在保护中国妇女的《通知》也到了该重新制定的的时候了。

业内人士黄女士告诉记者,近年来,中国人要求提供跨国婚介服务的需求量大幅上升,但碍于法律局限,均无法受理。“这一块市场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未来也许国家会对涉外婚介进行开放。”

原标题:

爱情买卖:在华越南新娘超10万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pinglun/33507.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