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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向中国劳工道歉谢罪正视历史 我国受害劳工仅存700余人

 时间:2015-07-25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 纵深

历经20余年

中国劳工对日索赔终获转机

在二战末期,日本曾从中国强掳约4万劳工,押解到日本进行强制的体力劳动,山东省高密市井沟镇草泊村人刘连仁就是其中一员。1945年,刘连仁逃跑成功,从此躲在山洞里,过着野人一般的生活。直至1958年,刘连仁被发现,回到祖国。

“索赔成功第一案”曾被日高院推翻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刘连仁开始了对日本方面的索赔。1996年3月,刘连仁向不认罪不赔偿的日本政府提起诉讼,并3次赴日上法庭陈述。

2001年7月,日本政府被判赔偿2000万日元,这是中国人对日索赔成功的第一例。然而4年后,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推翻这一判决,驳回刘连仁的索赔请求。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三审驳回原告诉求,不再受理此案。


三菱向中国劳工道歉谢罪正视历史 我国受害劳工仅存700余人

三菱向中国劳工道歉谢罪正视历史 我国受害劳工仅存700余人

此后,中国劳工对日企的诉讼全部以败诉告终,这被认为是日本已经关闭了中国民间索赔的大门,民间对日诉讼陷入了空前的困境。

中国受害劳工联谊会执行会长刘焕新是刘连仁之子。他对新京报记者介绍,中国劳工对日本三菱材料公司的维权之路一直是以诉讼为武器解决的。然而2007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以“根据中日联合声明,中国国民的请求权已经被放弃”为由,判决中国劳工的败诉。

在此期间,刘焕新和劳工案的受害者试图转向国内寻求司法途径。2003年9月、2006年2月及2010年9月,先后有劳工委托律师在上海、河北、山东等地高级法院起诉,但均未得到受理。

去年3月我国法院首次受理此类案件

近十年来法律的完善,使得在国内对日诉讼具备了更有利的条件。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转机出现在去年3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正式受理了37名北京籍劳工诉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和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案,这也是我国法院首次受理劳工对日索赔案。随后,劳工对日企在中国多地的诉讼被立案。

刘焕新表示,在此之前,劳工代表在与三菱公司谈判的时候,对方态度并不配合。然而随着国内多个法院受理劳工团体对日企的诉讼,日方的态度出现了大的转变。朱春立也认为,劳工群体在中国用司法途径进行维权,这给三菱带去了很大压力,倒逼他们谈判。

然而散落在各地的劳工团体在对日谈判中诉求并不统一,在刘焕新看来,这也是阻碍对日索赔的一个问题。据其介绍,其实在2013年秋天,劳工团体就已和日本企业通过律师在交涉。

在北京中院受理案件之前,日企方面表示,由于劳工团体不团结,进而拒绝谈判。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劳工团体已和日企进行了数次谈判。然而,各团体提出的赔偿金额却都不一样,从个人获得补偿10万元到13万元不等。

我国受害劳工仅存700余人

现年70多岁的刘焕新已从事劳工诉讼25年。在这个马拉松的诉讼过程中,他面对着原告证人逐渐去世的情况,“1995年我们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国有38953名被掳劳工,有线索的26000人,能得到资料的有17000人。当时,全国的幸存者有2400人,而今只剩下不足700人。在这其中,能表述的,也是寥寥无几。”他说。

刘焕新认为,此次和解为今后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日中友好从民间开始,日方需要诚恳谢罪,不要把历史鸿沟一次次的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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