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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误判为凶手入狱11年 期间3次被判死刑

 时间:2015-11-23 05:56:23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事很重的体力劳动,专业知识也忘记了大半,找工作着实也成为了他的难题。

申请国家赔偿294万余元

11月12日,曾爱云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他认为,2003年10月28日至2015年7月21日,他被关押了4382天。按照《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根据2014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应赔偿申请人误工费940841.04元。曾爱云认为他本能有较为理想的前程,却因误判死刑颠覆了人生轨迹,更遭受十余年的牢狱之灾。这对他的身心,都造成严重伤害。此外,他的母亲也因错案遭受巨大的精神打击,出现失忆、失眠等症状。应赔偿精神损失伤害抚慰金200万元。两笔赔偿款合计2940841.04元。

曾爱云还表示,在他被拘留、审判、判刑的过程中,媒体多次以“湘潭大学研究生勒杀同门案”为题进行报道,将他作为“马加爵第二”进行宣传,并通过互联网转载,使其名誉在全国范围内受到损害。所以,他请求法院以适当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道歉。

湘潭市中院在曾爱云递交申请当日给予立案,并出具通知书,定于12月1日听取意见。

曾爱云表示,对于国家赔偿,因为有所依据,他并不是很担心。目前,他最着急的是,希望政府部门能给自己安排一份工作。因为在上研究生以前,他已经是衡阳铁路机械厂的车间副主任。他觉得自己有资格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且这份工作足以使他成家立业,并照顾年迈多病的母亲。

文/图京华时报记者韩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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