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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查获亿元案值木炭走私案 谎报垃圾桶出口日韩

 时间:2015-11-24 10:52:5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环境,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早在2004年就联合发文,明令禁止出口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

少数不法商人在利益的驱动下,铤而走险妄图闯关走私出口以牟取暴利。法网之下,等待他们的是国家的制裁。

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走私木炭等其他进出境货物物品的走私行为归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走私分子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51条规定,触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的《刑法》司法解释规定,走私木炭等妨碍环境、资源保护的货物、物品超过10吨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超过50吨已属于“情节严重”。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172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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