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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非婚生子上户口被征4万抚养费 网上发“众筹罚款 引热议

 时间:2015-06-23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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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境内出生的婴儿一律可合法落户

  未婚生子在国外较为常见。

  吴霞曾在美国留学工作9年,在美国,许多单身女性选择人工受孕,成为未婚妈妈。但是,当吴霞也想在中国成为未婚妈妈时,却遭遇诸多制约。

  “对于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来说,有自主独立的选择,期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这些要求并不过分。但把生育权强行和婚姻绑架在一起,这真的合理吗?”他们在众筹社会抚养费项目上问道。

  现实中的未婚妈妈则更多遭遇了“制度性歧视”。虽然《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实际上未婚妈妈不仅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还因为没有准生证而几乎无法在公立医院生产,因此无法报销费用。

  在2014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曾提交一份建议:取消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撤销或修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范性文件。

  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18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该法中并未对未婚生育有任何禁止性规定,也从未把未婚又单亲而且是生育第一胎的人员列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

  在我国,湖北省则最早实行新生儿出生证与结婚证脱钩。2013年,湖北省卫计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这意味着,在湖北,未婚妈妈能够给孩子办理出生证并合法落户。

  采写:南都记者 刘素楠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27958.html

检索词:非婚生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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