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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千亩农田变坟场 国家近亿元抚恤金被套取

 时间:2015-07-2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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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近亿元丧葬费抚恤金被非法套取

  “在巫山县,乱埋乱葬不仅占地,败坏了社会风气,也践踏了耕地红线!”《工人日报》记者7月14日在重庆巫山县采访时,一名退休老干部气愤地说,一些人不仅乱埋乱葬,圈地修造家族墓、豪华墓、活人墓,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甚至挖国家的“墙脚”,违规套取国家丧葬费、抚恤金。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近5年间违规金额近亿元。

  违规领取触目惊心

  据《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有关单位应凭火化证或允许土葬的遗体安葬证或捐献遗体证明发放或赔付死亡人员及家属的丧葬费、丧葬困难补助费等。”另据巫山县规定,凡持有公墓证或火化证的死亡人员,按3000元/人发放丧葬费,对无证但持有相关部门证明和按特殊情况处理的按2500元/人发放丧葬费。

  同时,该县对行政单位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死亡的按基本工资/月×40+上年度全国城镇平均工资/年×2发放抚恤金,约10万元;对事业单位职工死亡的按基本工资/月×20发放抚恤金,约2万元。以上属于旧标准,新标准还略有提高。

  按照巫山县城人口约11万人,6‰的死亡率计算,自2010年1月起至今5年多的时间,共计死亡人口约3630人,应当领取丧葬抚恤金的约有500人。但事实上,巫山县违规发放了近亿元的丧葬费、抚恤金。

  据记者了解到,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县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在执行殡葬管理政策的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领取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101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抽查中发现,持有公墓证或火化证的70人里面,有4人并没有安葬在巫山县公墓,涉嫌提供虚假公墓证及殡葬费用专用发票,共计领取丧葬费、抚恤金226798元。而以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代替公墓证或火化证的23人,共计领取丧葬费、抚恤金1205131元。无证也无任何单位出具证明的8人,共计领取丧葬费、抚恤金373638元。

  记者还发现,巫山县相关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殡葬管理的文件,如《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严格实行凭公墓证、火化证发放丧葬费、抚恤金和救济金;凡乱埋乱葬和无‘两证’一律不准发放丧葬费、抚恤金和救济金”。

  此外,《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埋乱葬的通告》也规定:“县城区及其周围的死亡人员应一律安葬在公墓,禁止乱埋乱葬,对违规乱埋乱葬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等。然而,这些文件大多成为一纸空文,乱埋乱葬、套取国家抚恤金的现象反倒愈演愈烈。

  “这是要断了子孙粮啊!”

  据了解,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然而,就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耕地、良田利用保护工作的大背景下,巫山县却仍然存在大肆圈占耕地、林地修建活人墓、家族墓、豪华墓的现象。有的墓占地多达几百平方米甚至上千平方米。而从2010年1月至今5年多,该县仅有500人入公墓安葬。以平均每个墓占地50平方米计算,该县这些年来乱埋乱葬就侵占了上千亩的农田、林地。

  “你所看见的很多大墓、豪华墓大都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圈地修建的,这些领导干部迷信‘风水宝地’,讲排场。”知情人士向《工人日报》记者透露,“现在农村圈地建造豪华墓、家族墓、活人墓的,大多数是县城里的人。”

《工人日报》记者走访发现,很多村民都还在耕地里种植农作物。但是,只要有购买者购地建墓,所有的农作物即使是快到收割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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