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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车主载客被罚3万 二审维持原判(2)

 时间:2017-07-19 08:17:39编辑:李梦来源: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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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网约车属预约出租车处罚定性有误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蔡某不服,于去年5月向广州市政府申请复议,广州市政府于同年7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广州市交委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蔡某不服,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依照相关规定,原告蔡某既未取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也未取得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其营运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违法。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但法院认为,网络预约出租车是传统的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相融合的新的商业模式,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行为是司机个体与网约车平台共同实施的行为。蔡某以自己所有的私家车加入“滴滴打车”平台,原告的经营行为由“滴滴打车”平台和作为驾驶员的原告两个主体共同完成,“滴滴打车”平台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该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因此,被告广州市交委对“滴滴打车”平台与原告共同实施和完成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时,完全忽视了对“滴滴打车”平台的调查和处理,将违法经营行为的责任和后果全部归咎于原告一方,既事实不清,又显失公平。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法院同时指出,网络预约车经营行为的定性问题是本案的重点。法院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以下简称“58号文”),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网络预约车经营属于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出租车客运管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调整范围。被告认为原告蔡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的规定属于定性错误,由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一审法院据此认为,被告广州市交委所作的处罚明显不当,应予撤销。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给无危害新型行业适度宽容和理解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一审法院同时认为,网络预约出租车是一种新的服务业态,是传统的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相融合的新的商业模式。一直以来,相关法律对网约车的规定不明确,网络预约出租车这种新的交通服务模式在交通管理领域处于一种模糊发展状态,直至2016年“58号文”致力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的行业改革,推动了传统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两种业态的融合发展;随后,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的发展定位,确定有序发展网约车;交通监管部门对网络预约出租车的发展一直持支持、鼓励与引导的态度。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对这种伴随科技进步与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被广大老百姓普遍接受且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新型行业,应当给予适度的理解和宽容。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的出现,为广州市民提供了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服务,较好解决了广州市民出行难的问题,也缓解了广州市公共交通压力。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监管规范不到位、社会负面影响不明显的情况下,不宜从严定性、从重处理,将新生事物抹杀在成长过程中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二审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市交委上诉称网约车有安全问题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一审宣判后,广州市交委不服上诉,认为本案案发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同年5月16日其作出处罚决定,而原审判决引用的“58号文”和“暂行办法”的印发时间均是2016年7月,实施时间均为同年11月1日,原审判决引用上述文件及规章作为对过去行为的认定依据并不适当。同时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时出租车客运仅有巡游出租汽车一种模式,未将网约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因此原审判决将本案发生时的网约车运营行为定性为出租汽车客运行为依据不足,其处罚并无不当。bk6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另外,案发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将网约车平台界定为承运人,即便按照最新的网约车规定也是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并认为,网约车存在明显安全问题,其无序发展增加城市交通拥堵。上诉人作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未明晰前对网约车加强监管,是履行自身职责的体现。就此,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维持其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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