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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社局推出十二条惠民举措 推进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

 时间:2015-11-11 08:15:50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鄂州市人社局推出十二条惠民举措 推进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

  本报讯(通讯员丁国峰、严宝兰)近日,市人社局创新改革措施,推出十二条惠民举措,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大力推进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并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做到精准扶贫。

  实施就业援助服务。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动态掌握贫困户中未就业人员基本信息,建立贫困人口就业台账,完善贫困人口帮扶就业跟踪服务机制。

  加强就业创业培训。采取集中专题培训、就近就地培训、订单定向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对城乡贫困人口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企 业新录用城乡贫困人口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100-2000元就业培训补贴。对城乡贫困人口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800-1200元创业培训 补贴。

  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免费提供两次职业介绍机会。对组织介绍城乡贫困人口就业的,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加大创业贷款扶持。积极鼓励贫困人口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最高达10万元的贷款扶持,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总额最高 达50万元的“捆绑式”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2年贴息扶持。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农村贫困人口等5类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 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积极创新反担保机制,反担保 人范围扩大为公务员、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职工和企业法人,并试点使用农村“五权”(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林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担保。

  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对于开办农家乐的贫困对象,可优先申报1万元农家乐创业项目补贴。对贫困家庭成员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带动3人以上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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