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鄂州市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公告

 时间:2015-12-31 10:59:37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鄂州市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公告 】


鄂州市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公告

  关 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做好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文件通知,决定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 征收标准,现公告如下:

  一、我市污水处理收费市区、葛店开发区及重点建制镇实行统一标准,居民0。95元/吨,非居民1。40元/吨。

  二、市区、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费由供水企业按售水量随水代征;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征收。

  三、城(镇)低保户家庭月用水量在7吨以内免收费,超过7吨以上的按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征收。

  四、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减免、拒缴污水处理费。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我市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物价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监审。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月日鄂州市物价局负责人

  就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70号),充分考虑各地水污 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的规定,我市从2016年 元月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进一步明确这次污水处理费调整的有关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物价局负责人。

  记者:此次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何政策依据?答:此次我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整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进行的,主要有:一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 号);三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四是《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 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70号),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为居民0。95元/吨,非居民1。40元/吨。

  记者: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作用是什么?答:我市污水处理费自2002年11月开征后,对改善洋澜湖水质,保护城市环境,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由于征 收标准偏低,所征费用不能维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后,一是可以补偿污水处理的成本费用,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系统正常运行,从而 提高污水处理率,并将使出水水质达到国家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进而保护好长江等水资源,确保我市城市生活和生产用水的水源安全;二是通过 加大污水的收集、截流力度,使洋澜湖水质进一步得到改善。

  记者:我市污水处理费如何征收?答:使用我市自来水的,由市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水务集团在收取供水水费时按用水量一并征收;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征收。

  记者: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的标准何时执行?答: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市区、葛店开发区从2016年元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各重点建制镇由各区结合本地实际在2016年6月底前调整到位。

  记者:对低保户有什么优待政策?答:区别对待,兼顾弱势群体利益。城(镇)低保户家庭月用水量在7吨以内免收费,超过7吨以上的按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征收。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改善鄂州城市环境

  市建委副主任徐鹏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生命线。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不断扩张,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导致了我国的水体污染日趋加剧,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鄂州,“襟江抱湖枕名山”,素有“百湖之市”的美誉,自古以来与水有不解之缘。建市三十几年来的发展,摇橹之声远去,汽车鸣笛响起,洋澜湖逐渐被城市包围,与多数城中湖一样,逃不过污染的侵袭,鄂州市不无例外受到了水污染问题的严峻考验。

  为着重解决洋澜湖水污染问题,2008年12月,鄂州市首座采用二级处理技术的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运营,建设规模6万立方米/日,项目投资 6800万元。同期,为控制源头污染,鄂州市共投入资金6839万元,全面实施“环湖截污”工程,针对洋澜湖原有的121处排污口,新建环湖污水管道 8。4公里,截流或封堵排污口109处,建设污水截流井16座,老城区生活污水90%截流至城区污水处理厂,从根本上缓解了污水直排洋澜湖造成水体污染的 问题。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执政理念提出,作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建设生态 文明的政策方针,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012年8月,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运营,建设规模3万立方米/日,项目投资3300万元。

  2013年,鄂州市成功引进3000万欧元的德国政府贷款,同时政府配套资金2。7亿元人民币,启动“洋澜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该项工程已经完成污 水提升泵站改造、城区污泥碳化工程、城镇污水处理中心控制系统等子项工程建设。针对老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合流的问题,2014年开始启动雨污分流改造和镜园 雨水调蓄池工程,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文化宫、澜湖中学、涌泉小区、滨湖社区等4个片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蓄水能力12000立方米的镜园雨水调蓄池工程正 在加快推进。针对洋澜湖和五丈港前期没有截流的12处排污口,正在建设莲花山和桥东污水提升泵站,这二座泵站建成运行后,将实现洋澜湖、五丈港所有排污口 完全截污。

  为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城乡一体化工作,我市于2014年5月出台《城乡一体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16年底建成覆盖全市域的城 乡一体化污水处理体系,实现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9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的城乡一体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2015年,我市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2。7亿元,建设完成农村污水处理站219座,农村污水管网(沟)162公里;涂家垴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 投入试运行,红莲湖、葛店三王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沼山、东沟、汀祖等集镇污水处理厂也已经完成可研和立项,准备动工建设。

  截至2015年,我市建成城区、葛店、樊口、太和、长港、梁子岛等6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83万立方米/日;已建成城区污泥碳化中心,处理能力60吨/日;已建成主城区污水提升泵站4座,抽排能力40万立方米/日。

  根据“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单价自2007年开始调整为0。80元/吨。但是,“十二五”以来,随着我市污水处理设施的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费入不敷出的缺口矛盾日益凸显。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201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 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 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为切实保障我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 行,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按照《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此次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 快,城市人口规模扩张,居民和各类经济组织排放的污水已成为我市环境的主要污染物。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必须按照“谁污染谁 治理”、“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可持续地发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过前期努力,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已经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2015年11月,梁子湖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模式作为成功经验在全国范围进行广泛交流。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水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 统工程,我市污水处理还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与“宜居宜业鄂州”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 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制定和调整我市污水 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州价费[]号

  各区(开发区)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 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 【2015】70号),结合我市建立城乡污水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系统的要求,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制定和调整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如 下:一、征收标准:我市污水处理收费市区、葛店开发区及重点建制镇实行统一标准,居民0。95元/吨,非居民1。40元/吨。

  二、征收办法:按现行征收办法和渠道不变。

  三、征收范围:城市规划区、重点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城市(镇)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且排 放的污水符合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未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农村地区农民不收取污水处理费。

  四、优待政策:城(镇)低保户家庭月用水量在7吨以内免收费,超过7吨以上的按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征收。

  五、执行时间:市区、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费由供水企业按售水量随水代征,从2016年元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以上收费标准;各重点建制镇由各区按照本通知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2016年6月底前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六、请各执收单位认真搞好收费公示,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鄂州市物价局鄂州市财政局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月日部分政策法规依据摘录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70号)一、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 标准各地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地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 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达到最低 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二、对未开征的城镇及时开征污水处理费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三、积极研究制定差别化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各地可依据国家或地方标准,根据本地企业污水污染物控制项目的构成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各方的意 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污水处理费差别化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四、切实做好低收入人群保障工作各地在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时,应综合考虑本地 区群众承受能力,要切实做好低收入人群保障水平,提高对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而降低。

  五、确保相关工作按期落实到位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其他市、县(含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费要分别于2015年底前、2016年6月 底以前按本通知规定落实到位。我们将对各地政策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不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的,将予以通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摘录第一条:合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

  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 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 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各地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依法履行污水处理企业成本监审、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确保政府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摘录第三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 导,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纳入目标考核。

  第八条: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价格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市排水管网的成本、利润、税金以及单位、个人的承受能力制定, 按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当征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时,可以申请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6号)摘录第二部分第四条:注重建管并重,强化设施运营监管。贯彻国 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落实市县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职责,强化城镇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市县要加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能力建设, 配备相应的排水监管人员和设备,严格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加强污泥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污水管网维护,逐步完善系统管理。

  第四部分第三条: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制度。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形成机制,综合考虑生活污水处理(含污泥处置)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和合理投资 收益,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对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制定完善适用于自备水源排水单位和居民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强 化对污水处理费使用范围、核拨程序的监管。征收污水处理费用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统筹解决。

  关键词检索: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
推荐资讯
  1. 1鄂州市政府开会审议湖泊保护实施细则等文件
  2. 2鄂州城市道路2014年新增LDE路灯1122盏 点亮城市生活
  3. 3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武汉.鄂东城市圈
  4. 4鄂州“梁心”番茄有了电子二维码
  5. 5鄂州造最大客滚船顺利下水
  6. 6国家电网“电靓鄂州”纳凉联谊晚会倾情上演
  7. 7鄂州市西山街办东坡亭社区喜迎重阳舞蹁跹
  8. 8鄂州农村套棺重葬成风,年砍伐山林4000亩
  9. 9游人在花湖阮湾村桃园赏花
  10. 章子怡产女 | 湛江氢气球爆炸16人灼伤 | 2016年新规 | 神逆转!狮子被幼蛇吓退双方对峙败下阵 | 三大运营商计费漏洞 | 金星范冰冰牵手 | 中央政治局会议 | 获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明年将用“专用火车票” | 智能“防狼”项链戒指 | 湖南两名官员引诱幼女与一人发生性关系被判刑 | 连线记者被地铁带走 | 巴林一架F-16战机在沙特南部边境坠毁 | 成龙捐台湾故宫南院12兽首被泼红漆(图) | 澳女骂华裔被控告 | 内蒙古锡林浩特出现日柱景观 | 北京元旦期间高速公路不免费 | 湛江亲子活动氢气球爆炸 | 成龙捐兽首被泼漆 | 微信赌博 | 美喜剧明星"天才老爹"因性侵被起诉 | 吃饭刮奖中10万 | 白皙模特是男儿身 | 客机上拍到外星人 | 2015最佳航拍图 | 3.2亿欧元造鬼车 | 四天限行罚款千万 | 学生校园骑车摔伤 | 传播草原文化 | 严重违纪搞钱色交易 | 西汉海昏侯墓现金板 | 女子客机上拍到外星人 | 湖北一女子听信偏方 | 男童误吞鼠药母亲急救 | 女婴被遗弃超市 | 母亲醉酒男童驾车 |
图文信息
  1. 湛江氢气球爆炸16人灼伤

    湛江氢气球爆炸16人灼伤

    湛江氢气球爆炸16人灼伤,12月30日上午9时许,广东省湛江市霞山体育场发生氢气球爆炸事故,造成在现场参加”2015湛江华南教育集团第三届亲子...[详细]

  2. 章子怡产女上头条  头条怎么给了汪峰?

    章子怡产女上头条 头条怎么给了

      章子怡产女上头条 汪峰怎么上头条了呢 昨天上午,怀孕传闻由来已久的章子怡主动发微博承认生女,“2015年12月27日,你我她&helli...[详细]

  3. 湛江氢气球爆炸16人灼伤
  4. 章子怡产女上头条 头条怎么给了汪峰?
  5. 鄂州市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公告
  6. 神逆转!狮子被幼蛇吓退双方对峙败下阵
  7. 2016年新规 与你息息相关不得不看!
  8. 三大运营商计费漏洞 这样手机上网可以免费【快来看看吧
  9. 农村集体聚餐需报告 农村集体聚餐现状如何?
  10. 金星范冰冰牵手 金星称整天只会“牛震”“马震”
  11. 获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明年将用“专用火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