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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采取“三严”措施 规范药品采购使用

 时间:2015-07-03 08:53:5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市卫生计生委采取“三严”措施 规范药品采购使用

  在推进履职尽责过程中,市卫生计生委采取“三严”措施,规范药品采购使用。截至6月30日,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同比平均下降3。96%,基本药物使用率同比平均上升8。9%,医保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同比平均上升9。35%,患者药品费用同比平均下降7。32%。

  严格核心指标考核。市卫生计生委明确规定,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应分别达到20%、30%、30%、60%以上,医保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居民一档、二档应分别达到85% 、95%以上。上述指标纳入公立医院院长(书记)绩效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并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挂钩。

  严格药品使用监管。建立临床用药监测机制,每月对抗生素使用量排前十名的品种和医师进行通报,对排第一名的抗生素一律停用3个月。在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专科用药整治,对收受回扣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市妇幼保健院开展目录内药品使用全覆盖改革试点,市妇幼保健院剔除目录外药品170种,实现100%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内药物。

  严格药品采购程序。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对医药购销实行“双协议”管理,既签订药品供应协议,又签订廉洁协议。对药品供应企业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严格新增药品和品种更换管理,凡新增药品和需要更换的品种,必须经药事委员会讨论,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向市卫生计生委事前备案,有效防止药品采购过程中“使用者主导”的问题,遏制药品临床促销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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