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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法院公开审理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

 时间:2019-04-08 12:34:31编辑:李丽来源:鄂州新闻

  【梁子湖区法院公开审理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

  4月2日,梁子湖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谢某某等5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一案。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7Ek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被告人亲属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部门及乡镇领导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7Ek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谢某某纠集柯某甲、柯某乙、柯某丙、余某某等人,在太和镇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某、柯某甲、柯某乙、柯某丙、余某某均应以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7Ek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为保证庭审公正、高效、顺利进行,梁子湖区法院召开4次庭前会议,明确庭审重点,达成了一致意见。庭审中,合议庭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被告人进行了针对性讯问。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关键问题,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定性、罪名及量刑情节展开辩论,并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7Ek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决定,该案择期宣判。 (通讯员杨阳)7Ek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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