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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12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时间:2016-02-22 14:13:23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蕲春县12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第10号公告,批准蕲春千年艾科技有限公司、李时珍蕲艾产业园有限公司、兴农中药材专业合作社、香珍米业有限公司等8家 企业,分别获得“蕲艾”、“蕲春夏枯草”、“蕲春珍米”三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专用标志。至此,蕲春县共有12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 志。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要求,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产地范围内,只有达到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的企业方可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蕲春县一向高度重视商标发展和品牌培育力度,曾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质量兴县发展纲要》等多个指导性文件,鼓励和引导企业创品牌 提效益,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黄冈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至30万元的重奖;工商、质检、农业等多个部门统筹发力,对基础条件好、行业 代表性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实行对口联系、跟踪帮扶和全程服务,推动产品品牌的开发、创建和使用。

  据了解,蕲春县共有蕲春珍米、蕲艾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6件。其中,蕲艾是“蕲春四宝”之一,蕲艾地理标志使用认证企业达到8家,涉艾种植、生产、研发企业298家,2015年蕲艾产业年产值突破14亿元。

  目前,该县拥有“三品一标”品牌企业43家,农产品“三品”品牌106个;中国驰名商标2件,湖北省著名商标10件,黄冈市知名商标16件。2015 年,蕲春作为国家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袁隆平超级稻百亩片高产攻关示范基地,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再生稻“一种两收吨粮”创全省再生稻最好成绩,亩均单产 1075。6公斤,居全省第一,得到湖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现场会推广。(陈钰 管景 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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