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评内地客死亡事件:“购物天堂”劏客何时休?

 时间:2015-10-21 10:34:1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香港刚刚经历史上最惨淡黄金周,经济“港囧”犹在,一桩骇人听闻的“内地客在港被殴不治身亡”消息又重磅传来,使香江蒙羞,也令本已饱经寒流的香港旅游业雪上加霜。19日,内地赴港团客苗氏夫妇因购物及吸烟问题,在店内与女领队发生争执,期间苗姓男子被打中一拳突然昏倒在地,送院抢救后于20日上午不治身亡。两公婆三天两夜的赴港购物观光游,只过一日已是天人两隔。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内地客赴港购物身亡”事件了。2010年,前国家队乒乓球手陈佑铭在香港女导游的安排下,进入红磡某珠宝店购物,被强行要求消费后与女导游发生争执,被导游阻止离开店铺。陈佑铭心脏病突发不治,引发全港哗然。

  以“低价团”或“零团费”为名组织的内地赴港购物团在香港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由此引发的争执和冲突也并不少见。2010年至今,旅游业乱象丛生,翻版恶导游阿珍、阿蓉层出不穷,内地赴港团不时爆出被“拼团”、强制消费、辱骂游客,甚至威胁内地客“去大街流浪”的丑行,畸形的旅游产业链不仅葬送了本港旅游业的声誉,也使香港国际都会的形象一落千丈。

  “零团费”这种廉价的营运方式在2003年前后在中国内地发展壮大。旅行团利用游客“贪便宜”的心理,向游客收取极低费用甚至是以免费方式招徕游客,不少游客通过这种方式到港澳及东南亚国家旅游。由于“零团费”旅行团完全依靠游客购物的佣金维持成本,故而经常出现导游强迫游客购物的行为,也因此不时引发导游和游客之间的争执,导致游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香港在2013颁布《旅游法》,第三十二条已明确规定:“旅行社为招揽、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第三十五条更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该法例在2013年“十一”期间正式实施,初期卓有成效,终究治标不治本。虽已明令禁止,但只要旅行社和旅客签字同意安排购物行程,便不属违法。《旅游法》形同虚设,低价团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旅游市场混乱固然同一些无良从业者的个人品行有关,但种种旅游乱象的背后,归根结底,反映出的是香港旅游业监管力度的严重不足。

  香港旅游发展局指出,目前只有15%的内地访港旅行团参加团费较贵的优质“诚信游”,其余85%都是低团费或零团费。游客在赴港旅游中出现问题,根本无从投诉,只能任凭无良导游肆意欺辱。实际上,香港现时就旅游业界的监管行双轨制度,由旅行代理商注册处负责签发旅行社牌照及监察其财务状况,并由香港旅游业议会负责行业自我规管,旅议会理事会成员多为旅行社管理层,对业界的容忍度较高,一直给外界“自己人管自己人”之感,对旅业纠纷的仲裁也时常令人无法信服,无法满足社会的期望。针对内地赴港游出现的有关问题,旅游业议会曾一度提出十项指引,包括一团一导游、导游底薪制、导游记分制,以整顿旅游业界。这些指引的推出原意是好的,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旅议会在指引的执行上并未到位。

如今当务之急,是特区政府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的监管机制,制定更严格的旅游行业条例,禁止本港导游接待不合

文章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138059.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