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三继子拒养八旬“父” 老人寻找法律援助

 时间:2015-10-23 16:12:4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中新网南京10月23日电 抗美援朝老兵因亲生女儿与继子反目成仇,年过八旬继而遭三名继子拒养。10月23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通报了该起赡养权案件,判令老人子女四人张达、张华、张宏、王美分别对父亲承担10%、20%、20%、50%的赡养义务。

  1970年秋,家住平桥村的抗美援朝复员军人王磊因家境贫寒,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经村干部撮合,与海南村的寡妇李林相识并结婚。当时李林与亡夫生有三个儿子张达、张华、张宏,分别为16周岁、13周岁、8周岁。

  因生活拮据,李林嫁入王家后一直未能将三个儿子接到身边共同生活,只能偶尔回去照看或短住。直至婚生女王美开始上学,王磊夫妇才搬至海南村与儿子们一起生活,并将他们抚养成人。

  四十多年来,王磊与三个继子相处一直比较融洽,张达、张华、张宏也将王磊视为亲生父亲。

  今年年初,因家庭琐事,李林与女儿王美之间关系不睦,王美明确表示自己不赡养李林,只赡养王磊。王磊便离开张达家随女儿生活。李林为寻老伴,前往女儿住处被拒门外,在楼道中睡了三天三夜。

  张达、张华、张宏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气愤,与王美夫妇大打出手。纠缠中,王磊帮助女儿与三个继子反目。三个继子均表示不会再承担赡养王磊的任何义务。

  王磊年近八旬,身体也大不如前,决定要打官司为自己的赡养问题讨个说法。

  张达辩称,王磊与母亲结婚时自己已十六岁,继父没有抚养,因而自己也没有义务赡养他。张华则辩称,继父与母亲结婚时自己已十三岁,继父不但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甚至让原本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因而拒绝赡养。张宏亦辩称,虽然母亲与王磊结婚时自己才8岁,但王磊没有尽到任何责任,自己一直是政府帮助长大的。成年后又招婿出门,未得到王磊任何东西,因此不同意赡养。

  法院审理认为,王磊与李林结婚时,张达、张华、张宏分别为16周岁、13周岁和8周岁。结婚后王磊夫妇与三个儿子分开居住,张达已基本能够独立生活,张华、张宏虽未能独立生活,但基本靠村里照顾、亲戚帮忙以及“大的带小的”的方式让生活往前继续,再结合上世纪70年代的时代背景,可以认定王磊对张达、张华、张宏三人尽了有限的抚育责任。

  依据对等原则,充分尊重客观事实,公允确定张达、张华、张宏、王美对王磊承担赡养责任比例分别为10%、20%、20%、50%。

  本案法官表示,被抚养的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母。本案中,尽管王磊与张达、张华、张宏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基于与李林缔结了婚姻,王磊就成为李林三个尚未成年儿子的继父。王磊与李林两头跑照料或是后来共同生活,王磊在一定程度上尽到了抚养三个继子的义务。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张达、张华、张宏也应对王磊尽赡养义务。结合该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70年代的时代背景,法院酌定张达、张华、张宏分别承担10%、20%、20%的赡养责任。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141226.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