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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局哽死被老乡遗弃废墟 公诉机关不起诉

 时间:2015-11-12 10:43:3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男子酒局哽死被老乡遗弃废墟 公诉机关不起诉

  昨日,通州法院,被告陶某和文某某在庭上讲述事发经过。通州法院供图

  男子酒局哽死 老乡遗弃废墟

  公诉机关认定俩老乡“过失致人死亡”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索赔50余万元

  去年9月28日,四川人杨明会和两个老乡一起在通州区一家饭店吃饭喝酒。不久后,杨明会不省人事,两个老乡将其背出饭店,遗弃在一处废墟。当晚10时,杨明会被发现死亡,后两个老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公诉机关认定杨明会老乡“过失致人死亡”证据不足,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杨明会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两人赔偿各项损失50余万元。

  昨日,本案在通州法院公开庭审。两名被告对自己没有施救的行为表示后悔,称愿意尽力赔偿死者家属。

  案情:

  男子小便失禁,遭遗弃后被发现死亡

  杨明会50多岁,四川人,未婚。来京打工数年,死前曾在通州一建筑工地工作。去年9月28日晚6时许,杨明会和老乡文某某、陶某前往通州区永顺南街一家饭店吃饭喝酒。晚7时许,正在喝酒时,杨明会突然趴在桌上不动了。

  公安机关的笔录显示,当时两人摸了摸杨明会的鼻子,发现他已无气息,此后小便失禁。感到事情严重后,两人将杨明会背出饭店,将其抛弃在永顺南街北侧的一处废墟。当晚10时,杨明会被人发现已经死亡。

  事发后,文某某和陶某被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立案侦查,后移交公诉机关,被退回补充侦查。10个月后,公诉机关认定证据不足,对两人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今年8月,杨明会的父亲杨光宇提起民事诉讼,认为文某某和陶某在杨明会出现不良症状后未予施救,还将其抛弃到隐蔽处,导致无人发现,终致杨明会死亡。两人对杨明会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诉机关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两人应该承担,故提起诉讼,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0余万元。

  原告:

  全赖掉了,背出去扔掉怎么会没责任

  昨日,本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的委托人杨明华以及代理律师出席庭审,文某某、陶某均到庭应诉,未聘请律师。

  杨明华称,杨明会一直没有结婚,和他生活在一起。后杨明会出门打工,至今也有十余年,出事前一直在通州的一个工地上做捆绑钢筋的工作,他也认识两名被告。

  “出事那天晚上我给他打电话,但是关机。后来警察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出了事。”杨明华说,他从四川赶来处理后事的时候,一直在了解弟弟的死因,去工地问老板、问工友都没人知道,后来找到一个相识的工友,才知道弟弟那天和文某某、陶某出去喝酒了。

  杨明华透露,他找到两人的时候,两人矢口否认,“全赖掉了,说不知道情况。”庭审中,杨明华有些激动,多次质问两名被告,被法官打断。

  杨明华说,哪怕当时他们发现人不对劲,打个电话报警也是好的,但是完全没有,“那么大一个人,背出去扔掉,怎么会没有责任。”

  对于弟弟的酒量,杨明华回忆,每次他回家都会和自己喝上一些,一斤白酒没什么问题,喝醉了睡一觉就好了,从来没见过弟弟有什么不适。

  被告:

  庭审中沉默寡言,大声称未拿走银行卡

  文某某51岁,陶某46岁。庭审中,他们言语不多,法官多次问话才回答几个字,大多数时间他们都沉默不语,只是在原告怀疑他们拿走杨明会身上的银行卡时,他们才大声反驳。

文某某回忆,事发当日,杨明会点了酒菜后就付了钱,一开始他就喝得很急,后来突然就趴在桌子上不动了。陶某说,两人害怕报警后说不清楚担责,就把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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