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前车碾飞鹅卵石 后车司机头部被砸致伤残

 时间:2015-11-25 10:47:20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前车碾飞鹅卵石 后车司机头部被砸致伤残

昨日,江北法院,由于智力障碍,陈云贵并没有选择坐上原告席,他坐在了旁听席上。 本报记者 李斌 摄

昨天,坐在江北法院的旁听席上,48岁的陈云贵用手捂着右脸颊,始终不发一言。尽管法庭上唇枪舌剑,可在他这个原告的记忆中,法庭争论的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几乎已成空白。

7个月前,老陈被前车碾飞的鹅卵石击中头部,经鉴定为轻度智力障碍、8级伤残,而创伤性癫痫的病情还有待观察。

送货途中被石块击伤

昨天上午10点,庭审即将开始,陈云贵并没有选择坐上原告席,他在妻子肖芳的陪伴下,坐在了旁听席的第三排。本次庭审,他委托了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

陈云贵家住北碚,是一位搬运工人。今年4月4日下午,他乘货车坐在副驾驶位押送货物从海尔路往五里坪方向行驶。

没想到,车行至水口红绿灯附近时,右侧一辆重型货车从厂区驶出,左后轮碾飞了地上的一块鹅卵石。而这块鹅卵石恰好击中了陈云贵的头部右侧。

不过,对于当时发生的事情,陈云贵的脑中只是一片空白。妻子肖芳说,丈夫头部受伤后在重症监护室待了8天,对于事发经过已经记不太清楚了。而她听说,击中丈夫的那块鹅卵石“有四五斤重”。

肖芳说,丈夫受伤之后都没怎么出过门,更别谈工作。他们打官司也不是想多要钱,目前,部分医疗费都是找人借的,只是想获得应得的赔偿。

索赔32万,三被告各执一词

事发之后,警方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为:属于意外事故,两辆货车的驾驶员均不承担责任。于是,陈云贵向对方货车车主、保险公司,以及该货车挂靠的运输公司索赔,并诉至江北法院。

庭审开始,原告方提出,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续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32万余元。而陈云贵经住院83天,被鉴定为:轻度智力障碍、8级伤残。

被告车主一方认为,他们的车买了交强险和三者险,应该由保险公司赔付。而且,他们还为陈云贵的医疗费垫付了8万元。事发当时,他们的车是碾飞了水坑里的鹅卵石,驾驶员根本没办法观察到。

被告运输公司认为,这是一起无责任的意外事故,货车驾驶员没有责任,那么运输公司就没有责任。三者险有100万元的保额,应由保险赔付,即使有不足部分也应由车主承担。

被告保险公司则认为,对警方的交通事故认定无异议,如果应该赔付,也只能按交强险无责任范围赔付,而且要剔除20%的非医保费用。而这一点,也是在投保时明确约定过的。

是否城镇常住居民影响赔偿金额

法庭调查之后,法官归结本案争议焦点:谁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金额项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在陈云贵方请求的赔偿金额中,残疾赔偿金一项金额超过15万元,在此问题上,原被告双方观点不一。由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直接影响赔偿数额。

陈云贵的代理律师介绍,残疾赔偿金是按城镇常住居民来算的,如果按农村常住居民来计算金额要少一半。她说,陈云贵与父母同住在北碚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中,且居住1年以上,所以应该按城镇常住居民来算。

不过,部分被告认为,陈云贵的户口在农村,其提供的城镇常住居民的证明缺少公章,不予认可,应当按照农村常住居民来计算。

上午11点多,庭审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但双方都同意庭后调解。

本报记者 陈翔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173438.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