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州市、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

辍学少年组建“红玫瑰”社团 招募社员聚众打架斗殴

 时间:2015-06-19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红玫瑰”社团浮出水面

  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讯问,王某在表述作案动机时说:“欺负我们‘红玫瑰’的人,就是欺负‘红玫瑰’!是‘红玫瑰’的人就得为他出头做主!”

  “红玫瑰”是什么?办案检察官罗怀公心里打了个问号。几天后,又一“红玫瑰”成员聚众斗殴案的卷宗摆到他的案头。为解开疑惑,罗怀公和公诉科同事走访了案卷中涉及到的其他“红玫瑰”成员及其所在学校,并指导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历时一个多月,“红玫瑰”社团终于浮出水面。

  “红玫瑰”全称“邹城红玫瑰社团”,2013年初创建。他们在QQ上建群,将社团组织的聚会、拜堂照片在网上炫耀,营造声势,招募社员,不到3个月,人数就剧增到350多人,90%为未成年在校学生,遍布邹城市市区、峄山、北宿、看庄等地中学、技校。

  为方便管理,“红玫瑰”社团下设执法堂、暗堂、集英社、麒麟社等7个分堂。执法堂主要职责是对社团内不听话的成员采取殴打、威胁等方式进行惩处,并规定其他堂的堂主必须加入执法堂任成员,暗堂则主要负责打架。

  就这样,“红玫瑰”逐步确立了金字塔式组织模式,为首的“玫瑰之主”王某制定了严格的帮规,明确了“血染一枝花,霸道红玫瑰”的口号。从此,聚会、拜堂、站场、闹事成为这个社团的主要活动,并实施犯罪行为。至案发,社团成员先后有5人涉嫌犯罪,2人涉及治安案件,严重危害了当地社会安全。

  揭开“玫瑰之主”的身份

  虽然多名社团成员称“玫瑰之主”就是王某,王某却一直矢口否认。“一个16岁的少年会是‘玫瑰之主’吗?”罗怀公当初也很是疑惑。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将“玫瑰之主”的身份指向了王某,最终,王某坦承了一切。

  王某生于邹城,家庭条件很优越,父亲是律师,母亲是家庭妇女,还有一个姐姐,自幼就备受疼宠。在王某父亲眼中,王某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据王某父亲介绍,王某原来经常喊家在农村的同学来家里吃饭,还把住校同学的衣服拿回家洗。

  然而,父母离异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父母离婚后,王某跟着母亲生活。王某觉得是父亲不要这个家了,心里充满不理解和埋怨,对父亲的话也听不进去,久而久之就产生了自卑、逆反的心理问题。

  王某越来越不愿意回家,经常跟几个要好的同学、朋友在一起吃喝玩乐,彻夜不回。一次看电影时,影片中的帮派老大很是威风,令他心生羡慕。“我也可以成立一个社团,当老大。”就这样,王某创建了“红玫瑰”社团。

  “红玫瑰”社团成立后,王某为树立权威,不仅完善组织架构,还先后进行了3次人数超过100人的较大规模的团体活动。活动过程中,王某通过宣讲帮规,要求大家必须无条件遵守帮规,无条件听从社团老大及堂主的命令,如果不遵守帮规或者出卖兄弟,将受到执法堂的“执法”,并现场演示了各种“执法”手段:棍打屁股、双腿或做俯卧撑、“拧螺丝”等。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27727.html

检索词:辍学少年组建红玫瑰社团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