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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学少年组建“红玫瑰”社团 招募社员聚众打架斗殴

 时间:2015-06-19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辍学少年组建“红玫瑰”社团 招募社员聚众打架斗殴】

  16岁的辍学少年王某组建“红玫瑰”社团,在短短3个月内招募了350多名社员,并自封“玫瑰之主”,组织社员们聚会、拜堂、站场、打架斗殴,甚至致人轻伤。


辍学少年组建“红玫瑰”社团 招募社员聚众打架斗殴

郭山泽/漫画

  16岁的辍学少年王某组建“红玫瑰”社团,在短短3个月内招募了350多名社员,并自封“玫瑰之主”,组织社员们聚会、拜堂、站场、打架斗殴,甚至致人轻伤。考虑到王某属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近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届满,王某被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红玫瑰”社团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团?实施了什么违法犯罪行为?王某又是如何一步一步成为“玫瑰之主”的?

  一群少年滋事打架被抓

  2013年6月7日晚上,家住邹城市的田大爷像往常一样在外散步,走到邹城市第五中学附近时,看见有20多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在商店门口聚集,有人手里还拿着棒球棍,嚷嚷着说要找人算账。田大爷担心出事,就报了警。

  几分钟后,邹城市公安局的民警赶到现场。在出警过程中,这群男孩不断起哄闹事,阻挠办案,现场一名劝说的群众与带头的男孩王某发生肢体冲突,被打伤。办案民警不得不动用警棍、盾牌等械具制止,随后,王某等人被带到派出所。

  经调查,16岁的王某是当地一所中学的辍学生。案发当晚,“红玫瑰”社团的小弟打电话说被人打了,王某就叫了20多个兄弟去帮忙,给小弟出气。

  后经鉴定,被害人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骨折,构成轻伤。案发后,王某的家人赔偿了被害人4万元钱,取得被害人谅解。同年8月22日,邹城市公安局以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邹城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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