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州市、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

呼格案审判员被任新职 官方称不意味不追责

 时间:2015-07-2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评校网消息:呼格吉勒图父母发微博称,呼格案一审审判员胡尔查、宫静于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该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因胡尔查、宫静曾在一审中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有网友质疑该任命系“带病提拔”。呼市中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称,此次任命系正常任命,非提拔升职,对呼格案的追责正在进行中,“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

  《京华时报》报道,呼格父母介绍,他们是在6月27日的《呼和浩特日报》上看到胡尔查、宫静的任命信息。据了解,6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任命名单显示,李欣达等20人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宫静在第10位,胡尔查在第14位。在1996年5月23日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一审判决书中,宫静、胡尔查为“代理审判员”。

  呼格母亲尚爱云表示,去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到现在已过去7个多月,为何这两个人还能继续工作,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追责为何仍然没有结果,太不负责任了”。尚爱云称,当年办案人员触犯了法律就应承担应有的责任,“我这不是报私仇,我儿子用生命才换来法律的公正,就要有错必究,否则约束不住办案的人,法律怎么能得到公正的实施?”

  该任命消息在网上传播开来后,引起大量网友关注,不少网友认为二人在一审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后,到现在仍未得到处理,并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系“带病提拔”。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介绍,胡尔查、宫静在2013年底开始分别任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监督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均为正科级,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司法改革要求,法院业务部门正职负责人需兼任审委会委员,参与案件讨论,该职务同样为正科级,属正常任命,并非提拔升职。另据该院监察室负责人介绍,呼格案的追责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尚无结果,“这个任命跟追责没有关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31830.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