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青岛通报天价虾 结账时单价翻5倍

 时间:2017-08-01 13:40:15编辑:李梦来源: 综合

  青岛通报天价虾 结账时单价翻5倍

3uz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青岛通报天价虾 结账时单价翻5倍3uz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中新网7月31日电 山东青岛崂山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今日晚间发布《关于游客与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纠纷的调查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指出,针对游客反映的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情况,经查,该餐厅采用标价签与价目表方式标价,符合明码标价规定。3uz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3uz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青岛通报天价虾 结账时单价翻5倍3uz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7月26日,针对游客反映的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情况,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区物价局、区交通局、区食药局、区商务局等部门积极联系游客了解情况并联合检查。该餐厅为了配合调查,7月28日已停业整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3uz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经查,该餐厅点菜间显著位置悬挂消费提示“龙虾、深海蟹、鱼以斤为计价单位”,海鲜均明码标价(其中龙虾标价368元/斤、蛤蜊12元/份);点菜间影像记录的点菜过程显示,游客现场挑选龙虾并拍照的过程平和;点菜间的称具经检测合格(游客所点龙虾称重2。6斤),菜单上显示龙虾椒盐三吃并有该游客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适用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以及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餐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按规定明码标价。该餐厅采用标价签与价目表方式标价,符合明码标价规定。

青岛通报天价虾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559425.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青岛通报天价虾 结账时单价翻5倍]相关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青岛通报天价虾]青岛通报天价虾 结账时单价翻5倍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