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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马肇事案 群情为何激愤?官方解答疑团 精神真如鉴定所说异常还是有其它隐情?

 时间:2015-09-0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背景:6月20日下午,一起发生在南京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路口的车祸,引起广泛关注。根据当地媒体的描述:一辆宝马轿车以“闪电”般的速度闯红灯,在路口撞上了一辆正常左转弯的马自达轿车,导致后者后半车身粉碎,车上两名年轻人当场身亡。


南京宝马肇事案 群情为何激愤?官方解答疑团 精神真如鉴定所说异常还是有其它隐情?


南京宝马肇事案 群情为何激愤?官方解答疑团 精神真如鉴定所说异常还是有其它隐情?

9月6日,南京市交管局在其政务微博上发布了南京“6·20”宝马案的最新消息,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对肇事嫌疑人王季进的司法鉴定结果一经公布,便受到公众强烈关注。截至9月7日17时,微博评论已达1.6万余条,转发1万余次。什么是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为什么要强调“作案时”?这个鉴定结果是怎么得出来的?

昨天,该案两名受害者的家人分别表示,对此鉴定结果不接受,将要求进行更公开、公正的司法鉴定。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鉴定人员强调说,面对这起案件如此高的关注度,在慎重检查、鉴定每一个细节后,才作出了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意见。<hr />

京华时报发表王云帆的观点:作为侦查机关,警方只有权在不违背侦查秘密的原则下,披露相关案件信息以满足公众知情权需求。比如,“肇事时宝马车的车速需要进一步检测才能得出结论”,这就是一条警务信息,表明肇事时车速正在检测中。但“一路上,他的车速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这一说法,就不是警务信息,因为判断肇事车是否“狂奔”有较强的主观因素。警方从监控视频中去认定肇事车没有“狂奔”,不但不是在回应社会关切,反倒疑似在给肇事者辩护。杭州“70码事件”轰动一时,其争议焦点“70码”正是出自于当地警方的一次答记者问。殷鉴不远,南京警方不可不察。

华商报发表邓海建的观点:这起事件在警方澄清之后,诸多言论在舆论场迟迟不散场,恐怕并非是简单的情绪化使然。第一,它提请职能部门不仅要迅速回应舆情关切,还要注意回应的方式与力道。就像网友说的,“既然传言这么多,警方应第一时间公布相关监控视频,一目了然更能说明问题。”第二,从“自行车王国”到“汽车王国”,我们的步子迈得并不慢,而无论是驾驶人交通安全素养、抑或是交通安全法令制度的刚性威严,似乎还不太赶得上汽车拥有数量的变迁。于是有一种恐惧,在驾照生成环节反思过,在事故发生之后反省过。如果恐惧难以纾解,则必然演绎为要求重罚肇事司机的“群情激愤”。这就像前几日微信上清一色要求“人贩子死刑”的声音一样:不是民众忽然暴戾,而是弱势的司法与制度捍卫不了守法者的敬畏心而已。

按照警方的说法,肇事者既非酒驾,又非毒驾,不是替人“顶包”,是否有精神问题正在查。至少在目前,宝马车驾驶员为何“脱缰”肇事仍无缘由解释。对警方而言,对案情实事求是,待查的不定论,可以理解。再看坊间的一些传闻,或有“谣言”的可能,但也反映出人们对惨烈事故的成因怀有诸多疑惑,对既往个别“特殊干预”深恶痛绝。因而,公众迫切希望了解事实真相、呼吁严惩肇事者的心情,有情可原。就此而言,警方在继续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仍需全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给出禁得住推敲的调查结果。公众也要明白,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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