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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民政局强化专项求助 提供全方位救助

 时间:2015-09-08 09:22:27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鄂州市民政局强化专项求助 提供全方位救助

  本报讯(通讯员吕利广)为了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享受到社会关爱,近年来,市民政局相继建立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低收入认定等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救助为重点,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从建章立制到应救尽救、从应救尽救到规范化管理、从规范化管理到向人性化服务延伸的三步跨越,广织民生“安全网”。

  该局充分考虑困难群众需求,构建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实施办法》等,让城乡居民享受同等救助待遇。完善医疗救助,缓解群众特殊困难。扩大救助范围,将原有救助对象由城乡“三无”对象、低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群众和其他需要给予医疗救助的居民;取消救助病种限制,取消城乡“三无”对象、低保对象的救助起付线;大幅度提高救助标准;全面推行医前、医中、医后3种医疗救助形式,医中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全省首开先河,每年筹资2亿元,由政府对五类特困群众的生活、医疗、住房、教育、服务实行兜底保障。

  提高救助标准,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目前,城镇低保标准城区为每月460元、各区为每月440元,月人均实际补助302。11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月280元,月人均实际补助229。06元;“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为每月55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月440元;集中供养孤儿标准为每月11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月700元;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现合规费用的100%救助;临时救助封顶线为5000元;教育救助标准为孤儿5000元,低保对象3000元。

  同时,强化专项求助,提供全方位救助。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根据不同标准设置审批权限,并明确临时救助的四种对象、六种情况、三种方式。开展贫困群众“圆大学梦”活动,孤儿、低保对象考入本科学校的,一次性救助5000元和3000元。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进行受理审核,年发放住房补贴2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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