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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企改革不宜复制淡马锡模式 关键在于落实

 时间:2015-09-0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提升企业运行市场化水平,把该由企业决策的内容交由企业,并由企业承担决策责任;把该由政府履行的出资人义务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参与到本应该由企业所做的具体决策之中。而国企内部,也不应该以行政长官方式经营企业,一定得把企业实实在在地当作企业来经营。

第二,实现股权多元化。在我国范围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都是纳税人,都一样地产生就业机会,都是我国经济的组成部分。我们不应绝对地认为国有企业就必须做到政府控股,或者是政府占绝对控股地位;同样,国企投资并购,也不必都要控股。适度地股权多元化,包括允许民间资本参股甚至控股、鼓励国有企业管理层和员工持股,都是可以尝试的。通过股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可以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提升企业运营的效率。

第三,政府和国企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逐步推动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对于那些具有政治和经济战略意义的、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国家应加强控股权,而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竞争性行业,应该由民营企业控股或国家相对控股。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可以在行业发展早期重点从事行业内关键和共性的技术研发,待国内技术和市场发展相对成熟后,逐步通过一定比例的股权出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当市场失灵时,国企和国有资本要毫不含糊地进入私人企业难以进入的市场,当市场成熟时也要毫不犹豫地退出。

我通过20多年的国企亲身经历与观察发现,我国国企改革并非没有思路,以前提出过的一系列改革方案(如上面提到的三个方面)也都是切实可行的,但关键在于落实。

总之,只要是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参考了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了自身的实际,这样的方案就是好的方案,这样的改革就会有所成效。那种套用什么什么“模式”的做法,永远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注定是要失败的。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pinglun/78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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