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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伤3岁男孩致残 躲赔偿款12年终露行踪

 时间:2015-10-23 11:45:4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撞伤3岁儿童致残,肇事司机躲赔偿款12年终露行踪

  手持本报11年前的报道 仗义市民举报“老赖邻居”

司机撞伤3岁男孩致残 躲赔偿款12年终露行踪

  时隔12年后,陆女士和甘某隔着拉闸门“对话”。

  核心提示

  “每个人都会犯错,只要你肯承担责任还钱,我也不再追究。”

  “法院抓我也没错,可别人欠我的钱还不上,我也没钱还你……”

  这是10月22日上午,39岁的陆女士隔着法院羁押室卷闸门,与戴着手铐的甘某一组迟来12年的对话。

  12年前,甘某驾驶的大货车撞伤了陆女士年仅3岁的儿子隆锋(化名),导致隆锋左腿被截肢。法院判定甘某应赔偿22万余元给隆锋,可甘某却“急速”与妻子离婚,将几乎所有财产留给妻子,自己开始到处躲避。

  几天前,多亏一位与甘某相邻而居的热心市民,拿着本报2004年曾报道隆锋受伤事件的旧报纸,赶到法院举报甘某。最终,隆锋找到了,法官也查到了甘某的行踪。

  仗义

  热心市民拿着本报 到法院举报“老赖”

  一个东躲西藏、行踪不定、逃避12年的“老赖”是如何被“定位”的?事情还要从7天前说起。

  “法官,我要向你们提供一个12年前交通事故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10月15日上午,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赵某在江南区法院履行完义务后,这样对执行法官说。赵某拿出一份发黄的《当代生活报》,指着上面一篇题为《帮3岁男孩讨回22万赔偿款》的文章说,他知道这个长年躲藏的“老赖”甘某的行踪。

  原来,赵某拿出的是一份2004年8月31日出版的《当代生活报》,在第11版有这样一则报道:2003年10月1日,在南宁市南梧公路鸡村四砖厂大门外,当时3岁男孩隆锋被一辆大货车的后轮碾压,导致左小腿严重创伤,虽经住院治疗35天后,仍然进行了截肢手术……

  赵某说,他是当年开车碾压男孩的肇事车车主甘某的邻居,事发时他就得知了这起事故。当年他一直十分关注这个案件,年纪才3岁的孩子就被截肢,很可怜,所以他特地保留了这份报纸。事发后,甘某离家躲避一躲就是11年。直到最近,赵某突然发现甘某又出现了在他家附近。“如果能找到隆锋的话,我可以协助法院去执行这起案件。”赵某说,他不为别的,看到这个男孩这么可怜,知道情况不向法院报告,自己良心上过不去。

  暖心

  全城寻找终于找到 被撞伤小男孩

  执行法官通过查阅本报当年的报道发现,由于家庭贫困,隆锋的父母当时是在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才打赢了官司,判决下来是赔偿22万元,但并未实际执行到位。

  因为报道中的隆锋是化名,该起案件到底是经由哪家法院审理的也不清楚。法官从事故发现的地点推测该案可能是兴宁区法院受理,遂向该院提供了此线索,并积极联系其他可能受理的法院。同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官方微信上发布了寻找隆锋的报道,由此拉开了全城寻找隆锋的序幕。不少热心市民都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寻找隆锋的消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19日上午,陆女士赶到江南区法院,声称她就是隆锋的妈妈。陆女士说,是她的亲戚看到相关报道后告诉了她,她回到家拿出当年的判决书一对比,才确认报道中说的隆锋就是她儿子。如今隆锋已经是个15岁的少年,正在读初中。

陆女士还带来了当年案件的判决书及执行立案受理通知书等。原来,该案确实经由兴宁区法院审理。当时法院认定,甘某作为肇事车主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陆女士未尽到监护责任,让3岁的隆锋在村道上独自行走,导致事故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遂依法判决甘某承担70%的责任,其所挂靠的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需赔偿隆锋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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