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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持棍打死老太拒认罪 受审称“喝断片”

 时间:2015-10-28 11:02:46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决。”辩护人说。

  对此,检方认为,李振海是实施犯罪后因醉酒滞留犯罪现场,没有逃离现场的条件,不符合自动投案。李振海到案后一直辩称喝酒断片儿,对自己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予以否认,不能认定其认罪态度好。本案现场有直接目击证人的证言证明李振海持木棍打击刘某致刘某倒地的行为,而且能够得到在案的其他证据的引证,包括鉴定人出庭对棍棒打击造成被害人颅脑损伤死亡的原因也进行了充分的认证。

  检方认为,李振海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昨天上午,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专家说法

    生理醉酒犯罪应担责

  中国著名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醉酒后的人犯罪和正常人犯罪在法律上会同等对待。

  “醉酒人在醉酒前对自己醉酒后可能实施的危害行为应当预见到,甚至已有所预见,在醉酒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具备故意或过失的犯罪主观要件。”洪道德说。

  此外,洪道德表示,除非醉酒犯罪的嫌疑人能够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醉酒不是自己的本意,不是由自己的主观行为造成的,比如嫌疑人对酒精有病理性反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在饭菜里放了酒精导致病发、犯罪,就会被认定为病理性醉酒。而病理性醉酒属于“酒精所致精神病性障碍”范畴,相关嫌疑人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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