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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窃贼余刑11日“越狱”后再盗窃 数罪并罚又入狱

 时间:2015-11-04 14:35:5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中新网周口11月4日电刑期仅剩11天就要出狱,但高墙内心急如焚的康某某却伙同他人越狱脱逃。脱逃期间,改名换姓再次行窃获刑六年。刑满后,身在南方打工的康某某难逃法网,被警方再次抓获,以算当年越狱“旧账”。

  11月4日,记者从周口市川汇区法院获悉,该院已依法对该起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康某某因犯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2003年8月11日12时许,正在周口市看守所服刑的康某某伙同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冯某、张某某,趁看守所值班人员午休时管理上出现疏漏之机,从周口市看守所内脱逃。

  在脱逃期间,本性难改的康某某化名周某某再次行窃,于2009年4月20日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据办案法官介绍,刑满释放后的康某某来到了南方打工,但周口警方并未停止对其的关注与追逃。2014年9月13日,康某某在广州火车站被当地警方抓获后移交周口警方。

  近日,周口市川汇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某在看守所服刑期间,伙同他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监管,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被告人康某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予数罪并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康某某犯逃脱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截止到脱逃之日,尚有余刑十一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154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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