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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破冰之旅经验可复制推广

 时间:2015-07-2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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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破冰之旅经验可复制推广

  2014年6月6日,这一天注定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意义非凡的坐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翻开了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历史性的一页。

  2014年7月12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指示精神和中央司改领导小组部署,上海在全国率先拉开司法体制改革大幕,选择市二中院、市检察二分院及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检察院共8个单位,开展先行试点。2015年4月23日,上海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全市三级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试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十届市委六次全会上指出,上海要举全市之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总书记的要求,完成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确保可复制可推广。

  “司法权是中央事权,上海司法体制改革遵循和执行的是中央精神,必须着眼于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局大势,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中央顶层设计与上海司法实践相结合,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同志说,“市委政法委应当切实发挥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督促推动的作用,做到把握方向不动摇、破解难题不退缩、有效推进不停步。”

  司法体制改革,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下的关键“落子”。回顾上海司法体制改革整整一年的“破冰之旅”,可谓步稳蹄疾、众志成城,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实行员额制

  “让法官更像法官,检察官更像检察官”

  为了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办案力量,上海率先探索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推动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在改革中,上海将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以及司法行政管理人员,并确定了3类人员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这样,就能确保85%的司法人力资源直接投入办案工作。

  事实上,在改革之前,上海各单位法官、检察官的员额比例普遍超出33%。其中在职法官占在编干部总数约56%,在职检察官占在编干部总数约71%。要完成员额目标,涉及每一名同志的切身利益,可谓困难重重,为此全市上下做了大量思想政治工作。

  “员额制的核心在于让法官、检察官真正回归其职业本源,让法官更像法官,让检察官更像检察官。”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教生同志介绍,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上海采取“双向选择、自愿转岗一批,竞争上岗、退出一批,内部调整、调出一批”等措施,不仅有效解决了人员分类定岗问题,而且保证了司法队伍的稳定和优化。

  在先行试点法院、检察院中,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分别为27.6%、29.9%,均未用足33%的员额。改革敢于“动自己的奶酪”,这给法官、检察官队伍未来职业发展留足了空间。

记者了解到,上海司法改革后明确规定,入额法官、检察官都要亲自办案,包括院长、检察长、庭长,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委员也要亲力亲为,并对办案情况实行年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按程序退出员额。对此,徐汇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王利民深有感触,“司改以后,所有的院庭长都编入了29个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我作为庭长同样必须到一线办案,近一年以来,我作为审判长主审了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案件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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