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州市、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

聚焦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管:多措并举助深化

 时间:2015-07-27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当页面出现错位(表格引起的错位)或内容显示不完整时候,请点击这里阅读全文

作为本轮司改的四大任务之一,“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直接触及体制核心,被视为司法改革的“硬骨头”。

如何处理司法系统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问题,确保司法公正,使法院检察院可以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变司法机关层级管理制度,这些都对下一步改革提出更高要求。

“去地方化”,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权属于中央事权。但长期以来,我国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由同级党政机关管理,导致司法活动经常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其宗旨就是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实现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从而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路径:对人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法官、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对财物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

“实现人财物统管直指去地方化这根司法体制改革的‘硬骨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表示,通过此次改革,各省司法人员、编制将由省提名、管理,法官、检察官仍按法定程序任免,经费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保障。法院、检察院将更有底气、更有能力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多地试点,探索司法机关层级管理制度改革

在率先启动司法改革试点的上海,正在探索实施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省以下统管制,改革司法机关层级管理体制。

在人员管理方面,上海市形成法官、检察官“统一提名、分级任免”,有效减少外部干扰、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此,上海将组建由各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在财物管理方面,则将区县司法机关作为市级预算单位,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清查登记各类资产,也由市里统一管理。

“这样有助于形成符合分类管理要求的经费分配体系,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提供可靠保障。”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说。

更多因地制宜的探索在各个试点省市展开。为了让法院、检察院与地方适当脱钩,今年1月起,湖北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全部实施了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过去基层法院、检察院的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程度、财政收入状况有关,有的地方经费困难,难免有执法创收的冲动。全省财物统管之后,开前门、堵后门,保障更充足。”湖北省司改办有关负责人说。

同时,各试点省市司法机关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采取系列措施探索完善财物管理体制。吉林省检察院在试点实施方案中提出,按照全省检察机关上年度上缴非税收入总额的20%建立备用金,由省财政厅和省检察院共同管理,主要用于大要案办理、突发事件处置和检察人员伤残抚恤等特殊情况的经费保障。

多措并举,优化制度设计助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些试点地方反映,当前省级统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负责部门、管理内容等制度性安排还需进一步明确,编制外人员的经费保障问题还要更加细化,地区间过去的工资标准差异如何平衡等,这都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38128.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