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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司法改革试点调查:实施员额制对自己开刀

 时间:2015-07-27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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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2014年12月11日,贵州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就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

今年1月,在分别代表城区、城郊、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遵义市汇川区、贵阳市花溪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的四个基层法院正式启动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贵州法院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个目标”:实现法官行为职业化、审判工作专业化,提升法院现代化治理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一个核心”:取消庭室架构,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四个重点”:动态的员额制、科学的保障制、有效的责任制、全面的监督制;“一个支撑”:信息化建设。

贵州法院司法改革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充分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发挥自身主体作用,实施以案定员,法官员额一次性控制在39%以内,运用信息化系统,定期调配员额总数和岗位,其他各项改革同步推进。

贵州法院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效:法官尊荣感明显增强;审判更加公正高效;司法更加便民利民。

“要以案定员,根据案件数量和法官业绩的定期评估,建立员额进出机制,不断激发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员额制的活力。”这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谈到法官员额制改革时反复强调的。

法官员额制,是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改革举措。汇川、花溪、贵定、榕江四个试点法院,于今年1月正式启动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法官员额制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他们是怎么做的?效果如何?

员额比例怎么定

贵州高院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着眼全局和长远,按照中央政法委批复《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39%法官员额上限,实行一次性到位,即全省法院法官员额一开始就限定在39%以内。根据案件数的不同,确定从高级到基层的三级法院法官员额分别为33%、36%和40%,为员额制最终在全省法院的实施明确了目标。

试点法院按照省里确定的以案定员、一步到位原则,根据案件数量及特点、法官承办案件能力等综合因素,计算出各试点法院法官员额,并从严控制员额比例,为未来留有足够空间。花溪、汇川、贵定、榕江四个试点法院法官员额分别为29%、30.7%、24%和30.8%。今后,他们还将运用信息化系统适时调整员额比例。

被称为贵州法院试点改革设计师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德昌说,为了合理确定一线裁判法官员额,改革启动前,他们用3个月的时间对试点法院近3年的2.2万件案件的单位办案时间进行了测算。由于信息化应用水平底子较差,从四个法院各抽调十余名干警一同翻档案,扎扎实实下笨功夫,根据卷宗确定每个案件办案的必要时长。

如何确保优秀法官入额

员额制改革涉及干警切身利益,关系试点改革成败。员额比例确定后,谁能入额?咋入额?要不要争取入额?成为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

贵州高院反复调研加强指导,安排四位院领导分别将各试点法院作为联系点,深入了解情况推动工作。院长孙潮多次到联系点花溪法院,与花溪法院领导班子、普通干警深入交流,鼓励大家发挥改革主体作用,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考虑得失进退。

各试点法院召开各层级会议,院领导与干警进行谈心交流,充分征求意见,综合考虑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办案能力、从业经历、年龄结构等多种因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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